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半岛网闻 > 正文

青岛下月实施新保障房申请标准 门槛降低(图)

1
青岛新闻网 2011-03-20 14:42:54 青岛晚报    新闻报料

资料图

    晚报讯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我市将从下月起实施新的保障房申请标准,在人均收入、住房面积等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

    根据新标准,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将调整为:(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2)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五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3)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记者 芦智峰)

-

相关阅读

上一篇:东部员工午餐成难事 年薪数万天天吃盒饭(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