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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两口为女儿找对象,要求婚介所介绍的男方必须有车有房,不料婚介所介绍的一个男孩让女儿看中,但没有房子,这让老两口特别生气。“婚介所介绍对象就是在忽悠人,我们要求退还会费。”近日,家住洛阳路的刘大爷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说。而记者采访发现,退费背后还有隐情,经过洛阳路工商所的调解,昨天婚介所还是退还刘大爷300元会费。 人行“家底”却不行 刘大爷告诉记者,他女儿 记者随后联系到这家婚介所,却了解到另一番实情。“我们已经为这个女孩介绍了四五个对象,其中一个小伙子长得很不错,工作也行,女孩看中了,但这对老夫妻却不同意。”婚介所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找对象不能非要“有车有房”,只要男方人不错,两人相亲相爱,房子和车都是可以通过两人努力奋斗挣来的。“就因为男方没房子,老两口便要我们退还全部会费,我们承诺继续为他女儿介绍对象,但这也不答应。”这名负责人说,婚介所也是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两口坚持要全部退费,这个要求让他们无法接受。 工商调解退还部分会费 经过和婚介所多次协调无果,刘大爷将此事反映到洛阳路工商所,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婚介所所说属实,他们女儿的确是看中其中一个小伙子,但这小伙子‘家底’不太行,让老两口不满意。”昨天,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还是积极为双方做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婚介所同意为老两口退还300元会费,他们对此基本满意。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说,市民如果到婚介所报名征婚,最好与婚介所签订婚介服务合同,标明择偶条件、服务有效期、违约处理办法等,这样在遇到纠纷时便于维权。(记者 锡复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