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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自杀频发应引起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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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3-16 10:02:37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新闻报料

  近年来,官员非正常死亡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就有13起产生影响的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而在2010年初,就相继发生6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其中大部分是自杀。“官员自杀”成为网友频繁搜索的关键词,网络搜索结果多达500多万条。

  “官员自杀”,呈现出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从发生时段来看,岁末年初频发。以2009年为例,从年初的2月到年底的11月、12月,是这13

人死亡最为集中的几个时间段,尤其是12月,共发生了6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而2010年1月至2月,又有6名官员在这个时间段非正常死亡。二是从层级来看,涉及比较广泛。近年来,自杀官员级别从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科级,每个层级都有。自杀的省部级高官有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山西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王通智。厅局级官员包括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余小平,他曾经是江西省最年轻的市委书记,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位自杀的地级市委书记。县处级、科级的自杀官员就更多了,如安徽蚌埠市统计局局长刘敏、福建福鼎市质监局局长翁华铭、安徽固镇县财政局局长殷勇、江苏射阳县地税局局长沈忠良、河南宜阳县公安局长白山等等。

  分析“官员自杀”的原因,一是竞争激烈,晋升压力重。一方面现在各地区、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干部的个人升迁都与实际绩效相挂钩,同时,“领导责任问责制”、“一票否决制”使干部“责任”担子的压力骤增。另一方面干部还要应对复杂的官场关系和社会关系,目前无论处在哪一级位置上的干部,都不得不重视营造、平衡和妥善处理上下左右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对干部无形中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二是高压反腐,滋生恐惧症。随着反腐斗争日益形成高压形势,问题官员内心里的恐惧与压力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我们看到,贪官自杀的报道屡见不鲜,如江苏省盐城市廉政办公室主任、湖南省衡东县教育局长、原吉林省公路建设局局长,分别以跳楼、卧轨、撞墙方式自杀身亡,此三人疑涉及贪污、渎职等罪而被调查。三是社会关注,舆论压力大。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传播效力的增大,网络舆论在有形无形间对一些官员也带来了压力。为官者一言不慎,或许就要丢官的现象,确实也曾真实出现。一些官员由于不熟悉舆论的本质特征,不擅长应对舆论,而人为增添烦恼与压力。

  为此,必须针对“官员自杀”现象,通过心理干预的方式,矫正官员群体中出现的身心健康问题,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帮助官员建设健康心理状态。更为重要的是,要在根本上建立更为公正的法治环境,促使公权力更加透明。当权力被有效约束,则腐败行为必会大大减少,利益诱惑大大减少;要不断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用人体制,使得一些在竞争中“落败者”有其他的发展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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