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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威力来自独特优势 【网事回顾】2009年10月,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原局长周久耕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120万元。周久耕的落马缘自2008年年底网络上公布了其戴名贵表、抽高价烟等问题的大量涉嫌腐败的线索,这些来源清晰的线索为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了“眼见为实”的线索和证据。 【法治注脚】2009年9月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 【网言网语】搜狐网友“kaixin”说,网络有海量信息,触角深广,网友晒出的信息、图片、音视频资料,成为直观的证据,“帖证”成为反腐“铁证”,这是网络监督力量的来源。 【代表观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宿迁市市长缪瑞林说,网络监督取得实效往往经历“发帖-热点-介入调查-官员落马”的过程,这是网络反应快、影响大、参与面广等独特优势决定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网络舆情分析,健全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首先是政府看到了网络监督的优势和效果,其次是网络监督被纳入到体制内监督工作的范畴。所以,由网络监督延伸到体制内监督成为一些腐败官员们谈网色变的真正理由。 筑渠束流:网络监督谋求制度出口 【网事回顾】目前,官方网络监督渠道逐步建立。2005年12月28日,中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截至2010年12月,全国31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部开通举报网站。 【法治注脚】2010年12月发布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中提出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完善举报网站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举报网站受理机制及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为公民利用网络形式监督权利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 【网言网语】网友“白菜甜芯”说,很多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网络舆情,一些地方还专门设置了舆情监督部门,搜集网民对地方的批评和建议,用于指导地方建设发展。这是“网络监督”产生的积极作用之一。 网友“巴蜀爱国”说,虽然网络监督有时因“人肉搜索”可能侵害隐私而引发人们的质疑,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政府应该及时出台规范科学利用网络舆情,让网络更好地成为人民群众履行监督权的渠道。 【代表委员观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常州市市长王伟说,官方建立网络监督渠道,是对大量的、无序的、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流”进行疏导的探索。探索官方网络监督渠道如何更好地发挥效力,成为群众信任依赖的监督渠道,应该是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柯锦华说,建立官方网络监督渠道是网络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突破,这是一个大进步。如果能打造一个更加高效、安全的官方网络监督平台,那将非常有利于网络监督的规范利用。(记者黄艳、郭奔胜、周劼人、万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