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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意外情况,数码照片未冲出前,请妥善保管数据,自行删除的后果自负。”对于这种“后果自负”的“免责声明”,去过彩扩店洗照片的市民不会陌生。 按照店家的理论,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取数码照片数据时,出现任何意外损失,商家都不会有任何责任。长此以往,消费者对这样的“霸王条款”已经呈默许状态。 案例一 照片误删游客扫兴归 外地游客郑先生全家来青旅游,返程前一天途经东部一彩扩中心时,看到商家门前的广告海报:能将照片印在T恤衫上。郑先生想给女儿一个惊喜,就把数码相机的储存卡送到店里,要将女儿在五四广场拍的照片印到T恤衫上。当照相馆的工作人员完成T恤衫印制后,不小心把存储卡误当成电脑硬盘,将里面的照片习惯性全部删除。 第二天一早,郑先生来取T恤和存储卡,彩扩中心除了表示非常抱歉外,还将印好的T恤衫免费赠送作为赔偿。郑先生要求进一步索赔,结果店方指着彩扩电脑上贴着的“为避免意外情况,数码照片未冲出前,请妥善保管数据,自行删除的后果自负”字条表示,他们已经尽到告知义务,根据“行规”不能再做进一步赔偿。因为返程飞机马上就要到点了,郑先生遗憾地离开青岛。 案例二照片读“没了”折价赔储存卡 消费者陈先生带着女儿到公园拍了一些照片,随后送到一家照相冲印店冲洗相片。店里工作人员当场用陈先生的相机与店内电脑连接。但试了几次后,都未能成功。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这相机与电脑连不上,无法读出相机内数据。陈先生取回这部相机当场自行操作发现,原先还能在相机里看到的照片已根本无法显示。 店方认为陈先生的相机和储存卡本身有问题。经过工商人员多次调解,店方愿意以折价形式补偿给消费者一张相机存储卡。对于这一结果,消费者最终也只得接受。 案例三储存卡丢失调解赔偿3000元 “即使拿到这3000元的赔偿金,我仍然对摄影店非常不满意。”去年年底,市民王先生新婚之后携妻子和家人去北京游玩,期间拍了很多照片。回青岛后,王先生带着数码相机里的储存卡到市北区一家摄影店洗照片,由于图片比较多,王先生表示出去办点事,一会再回来选照片。 1个多小时后,当王先生返回摄影店时,店方表示王先生拿来的储存卡坏了,电脑读不出里面的数据。“你们打不开储存卡,我到别的点去试试。”王先生索要自己的卡,店方改口说内存卡找不到了。因为是新婚度蜜月的照片,非常珍贵,气愤不已的王先生向摄影店提出了精神损失在内共计1.5万元赔偿要求,摄影店表示,店里只能赔偿同等价值的储存卡。 经过再三调解,摄影店赔偿了王先生3000元。 彩扩店:没有规定 出事私了 “在储存卡没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店也曾经发生过一次误删照片的事。”辽宁路一彩扩店负责人表示,按照“行规”他们都是选择私了,免费给客户洗几张照片,所幸那个顾客是个老客户,没有再追究。 “实在解决不了,我们就让顾客去找工商,估计工商也是调解,现在好像还没有这方面的赔偿规定。”这名负责人说。 行业协会:消费者最好备份 昨天,青岛市摄影行业协会负责人王少萍介绍,目前青岛有700多家摄影彩扩机构。在彩扩店下载照片时,储存卡里的数据突然丢失,通常有储存卡自身原因、彩扩店操作不当以及电脑有病毒等情况。如果是储存卡自身问题,商家可以免责,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店家应该赔偿。 此前,质监部门曾经出台摄影行业地方推荐标准,照片丢失,按照照片冲洗费的五倍赔偿。现在业内出现这样的情况,商家一般是本着维护商业信誉度的原则,给与消费者一定赔偿。王少萍提醒消费者,照片的价值在丢失后将难以估量,因此在冲洗前一定要把里面的数据备份。如果遇到照片丢失的情况,不妨联系专业人士看能不能恢复数据。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可以拨打协会电话83878611咨询。 工商:“单方免责”难免责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综合处处长石建国认为,彩扩店这种单方免责声明是一种格式合同,商家保护了自己的权益,但同时也剥夺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这些内容,属于无效条款。 “免责声明”是“行规” 昨日,记者来到辽宁路一家彩扩店,店内墙壁上除贴有许多样片外,还有一张黄底黑字的“告示”格外显眼:“目前市面上有部分内存卡存在质量不稳定因素,在读卡过程中会出现文件丢失等问题。请顾客自行备份后再到我店冲洗,否则我店在正确操作的情况下出现照片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记者采访了解到,商家为规避风险,除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数码照片的“免责声明”外,还会在照片包装袋上注明:如遇意外事故损坏或遗失胶卷,只赔同类同量胶卷,不负责其他损失。 许多商家表示,数码照片的“免责声明”实际是延续了多年来“胶卷损失赔偿“的行规。“胶卷损失的行规用了那么多年都能行,数码照片的行规当然也可以执行。”经营彩扩店十多年的邱经理告诉记者,数码相机出现以前,彩扩行业行规是冲印过程中一旦出现失误,造成胶卷损毁,店方会按照胶卷原价格赔偿。随着数码相机的普及,带着储存卡来洗照片的顾客占到九成以上。 由于目前市场上的储存卡有许多山寨货,储存卡很容易在电脑读取时出问题。“出了这样的事,谁也说不清楚是谁的责任。”邱经理说,为保护店家的利益,现在的彩扩店都会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免责声明”,一旦出现问题,店方就会以“已经尽到风险告知义务”为由逃避责任,这已成行业内不成文的“行规”。 温州 丢失照片损一赔十 2005年3月31日,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温州市摄影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数码相机拍摄和扩印中发生纠纷的解决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已受理加工数码影像造成影像灭失,经营者退还已付费用,并参照普通胶卷(每卷36张计算)价格“损一赔十”。 提示 遇到霸王条款快向工商举报 昨天,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孙璟、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综合处处长石建国做客青岛新闻网,与广大网民对话霸王条款整治行动。预付费卡、停车泊位成为网民反映的焦点。 孙璟说,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全力以赴开展集中检查流通领域的霸王条款,涉及到的行业和企业也正在自查自纠,这一阶段将一直持续到4月10日。从4月11日开始,工商部门将责令有关单位的违法违规格式条款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我们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给予重罚。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可以及时拨打12315举报。(陈勇 记者 赵健鹏 实习生 程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