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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房产中介老板于某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40多万元,因为经营不佳没钱还款时,他开始利用出租房屋的机会骗钱。于某将房子租出去后,一下收回半年租金,却只交给房东1个月的租金,陆续骗取30余万元。昨天下午,记者在市南珠海路派出所见到逃亡至辽宁后被抓回的于某,对于自己的做法他表示十分后悔,目前他已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欠下贷款用骗来还 昨天下午,记者在珠海路派出所见到刚从辽宁被带回青岛的于某。原来,于某在2008年1月来青,当年9月他看到青岛很多人租房子住,就和女朋友一起开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他先找到想要出租房子的人,将房屋托管后,再找想租房子的人,不仅从中赚取一定的中介费用,还利用房东、房客不熟悉的机会,从中赚取差价。 到了去年,于某的中介买卖越来越少,为了持续公司,他向一些民间借贷公司借了40多万元,但是公司还是经营不下去,他就想用出租房子的名义骗房客的钱,来还自己的贷款。 收全年房租按月给房东 从去年5月起,他规定公司按月或者按季度给房东付房款,但是他把房子租给房客时却要求对方一次性交半年或者1年的房租。这其中剩下的钱,就被于某用来还自己的贷款。 “有时还没和房东签合同,对方就把钥匙给我了,我就自己伪造一份合同去骗取租房人的信任,让他交钱。”于某表示,还有的房子和房东合同要到期,他就骗客户说还有很久才到期,继续骗房租。甚至对一些不好租的房子,于某就用低于房东要求的价格租出去,因为他是按月给房东房租,所以还是可以骗到手不少钱。 诈骗经历记得格外牢 对于自己诈骗的过程,于某称自己其实也很紧张,为了还贷款,他也只能冒险这样去“周转”资金。因为太过紧张,他对于自己用了哪些房屋来诈骗,也记得格外清楚。 “第一次诈骗时,我就伪造了房东的签名,因为他人不在市区,也不知道我已经收了6万多元的房租。”于某说,这些钱都被自己用来还债、日常花费。当年7月,他又将房东张某的房子以一年3万元的价格租出,自己却按季度给张某房租,剩下的钱全部用来还债。 就用这样的手段,于某先后10多次骗取房东的房租,因为他经营的这些房子都在东部繁华区域,每年的房租都在3万元左右,只用半年时间,于某就骗了30多万元。 想说抱歉已落法网 “最后窟窿越来越大,贷款也还不上,房东的房租也还不上,我只能跑了。”于某说。 据警方介绍,他们在接到受害人报案后,通过于某在工商部门的登记资料,很快落实了于某的身份,虽然他已逃离青岛,但还是很快就在辽宁老家将他抓获,目前于某因涉嫌诈骗已经被刑拘,案件正在继续审理中。(段海鹰 张娟 王迅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