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社会 > 正文

“碰瓷党”故意撞人再抢劫 屡次作案获刑十年

1
青岛新闻网 2011-03-13 12:42:09 中国新闻网    新闻报料

    中新网萍乡3月12日电 (杨柳 张小平)江西萍乡市一男子钟某,懒散成性好逸恶劳,以“碰瓷”手段多次在闹市故意撞人,再以暴力威胁手段抢劫受害人财物。日前,此案经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结,钟某获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0年8月至9月期间,钟某五次在闹市区故意撞上被害人杨某、李某等人,并以被害人撞了他为由,将被害人拖至偏僻场所,逼迫被害人赔钱,动手搜被害人的口袋,将所有钱财全部拿走。钟某连续五次作案,采取威胁、暴力的手段抢得被害人现金338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相关链接

上一篇:公司董事涉嫌杀情妇焚尸 三次判死刑两次重审
下一篇:怀孕女因丈夫一夜未归割脉自杀 丈夫及时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