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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电视之后,原本搞促销的商场却称该款电视不参与促销活动。市民王先生感到非常气愤,工商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发现商场存在虚假宣传嫌疑。经调解,消费者获得了一套价值4000元的家庭影院赠品。 昨日上午,王先生到李沧工商分局振华路工商所投诉,他在一家商场购买液晶电视,但是商场不按广告中的承诺兑现赠品,请工商人员帮忙讨个说法。接报后,工商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得知,商场在散发的广告中承诺,商场让利销售,凡购买价值7000元的液晶平板电视,均赠送价值4000元的家庭影院一套。可当王先生购买了电视后,工作人员却称其购买的电视不参加活动。王先生据理力争,但商场工作人员互相推诿,拒不兑现承诺。当工商执法人员到达商场后,商场负责人解释说,因工作人员失误,忘记了在王先生所购电视柜台张贴“本机不参加活动”的公告。“这是商场工作失误,必须承担责任,兑现承诺,如果拒不兑现承诺,就是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我们将对商场予以处罚。 ”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最终商场兑现了承诺,赠送了王先生一套价值4000元的家庭影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