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报讯 2006年,胶南人毕某借了殷某10万元钱,逾期只还了4万元,殷某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将毕某和负责担保的胶南某机械公司告到法院。因毕某下落不明,法院责令胶南某机械公司法人刘某替毕某偿还执行款的一半,即31970元,刚开始,刘某拒绝给钱,在执行人员上门强制执行时,还多次放出两条藏獒来进行阻挠。经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3月4日,刘某才凑齐31600元钱和殷某达成和解。 担保人被告上法庭 2006年4月6日,毕某借了殷某现金10万元,胶南某机械公司对此进行了担保,并出具了营业执照、叁月纳税证明、国家税务登记证等担保材料。当时毕某承诺59天内将钱还清,但到期后只还了4万元。此后,殷某多次催促毕某还钱未果,最后毕某干脆避而不见,无奈之下,2007年夏天,殷某一纸诉状将毕某和负责担保的胶南某机械公司告上了法庭。 放出藏獒来守门 胶南法院审理认为,殷某与毕某之间的借贷行为有效,应予维护。毕某向殷某借款,应按约定及时归还。而负责担保的某机械公司在《偿款合同》上加盖了公章,对毕某向殷某借款提供了财产抵押,但因双方在合同中对抵押物约定不明,亦未进行抵押物登记,故本案抵押合同无效。因此法院判定,毕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殷某借款60000元;并交纳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共计3940元。毕某无力偿还或交纳的部分,胶南某机械公司应承担一半偿还责任。 判决下达后,毕某一直没有还钱,最后干脆找不到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要求胶南某机械公司法人刘某代替毕某交纳执行款的一半,即31970元,但刘某不肯交钱,一直东躲西藏,而且找人加固加高了公司的大门,只要看到执行法官来了,就立即将两条藏獒放出来,导致执行人员根本无法进门。 晓之以理终于还了钱 今年3月4日,当执行人员和殷某再次到刘某公司查看情况时,发现刘某的妻子邵某正在组织人员拆卸简易工棚,执行人员一到,她马上又把锁在笼子里的藏獒放了出来。执行员反复做她的思想工作,在双方对峙了4个小时后,当天下午4时30分,邵某终于把狗拴了起来,同意执行人员进入公司大院,但仍然不想拿钱,于是法官晓之以理,当天晚上9时30分左右,邵某终于同意履行判决义务,从家里拿出20000元现金,又出去借了剩下的钱,最终和殷某达成和解。 (赵玉勋 陈福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