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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记者从昨天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视觉污染”整治“集中清除月”活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此次“集中清除月”活动时间从3月1日起至4月30日结束,整治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和城阳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违法或超期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 据悉,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将按照“先主次干道,后背街小巷;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由点到线(面)”拉网式进行,力求城市整体视觉环境的根本性改观。 “集中清除月”活动将先行对群众反映突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高炮广告、跨街龙门广告、桥体广告等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清除。 4月30日前,各类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将全部予以拆除,各相关部门还将同步做好规划、规章、规范等新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等工作。 副市长王建祥表示,对那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隐患的高炮广告、跨街龙门广告、桥体广告以及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违法广告必须坚决清除,对于曾经办理过联合审批手续,因前后政策衔接等客观原因,设置单位提出过延期申请,而相关部门又没有办理或明确答复的户外广告设施,要分类梳理,依法妥善处置。与《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试行)》明显不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反映强烈的,要在4月30日前依法拆除;对于其他情况,可以在新的规划、规章、规范正式实施后,按新批准的规划方案和规范要求,分类甄别,一事一议,分别采取不同方式予以妥善处置,该拆除的拆除,该调整的调整。 记者从市区各级城管部门了解到,“视觉污染”整治去年开展至今,拆除了一批市民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全市已拆除各类户外广告5800多处,共7万多平方米。(记者 王哲) 桥体广告率先整治 给东西快速路“美容” 近日,在市城管执法局多次政策法规宣传和教育引导下,设置单位自行拆除了东西快速路海信立交桥和镇宁立交桥上擅自设置的面积约300平方米的桥体广告,标志着长期以来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桥体广告整治的开始。 记者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目前市区快速路、立交桥和过街天桥被653处户外广告重重包裹,其中违法、违规设置的就达421处,仅东西快速路一期范围内就有各类桥体广告35处,严重影响了桥体功能和美观。由于桥体及跨路天桥广告大多在材质、设计和安装工艺上不符合设置安全标准,容易发生变形造成安全隐患,桥体广告还影响和扰乱了过往车辆和行人的视线,极易产生安全事故。根据我市新出台的《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规范要求(试行)》,过街天桥等桥体一律不准设置户外广告。因此,市城管执法局决定在“集中清除月”期间,先对东西快速路一期范围内的违法桥体广告予以全部拆除。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安全和谐拆除,市城管执法局前期做了大量约谈、上门走访和宣传工作。随后开始组织对尚未自行拆除的东西快速路违法桥体广告进行拆除,全面清理违法设置、影响美观和存在安全隐患等各类桥体广告设施,恢复东西快速路及跨路天桥的安全、美观和便民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