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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早上,市民黄先生反映 ,2001年他在崂山区山东头颐景园买的房子,2011年1月份又把房子卖掉了,“房子预售面积比实际面积多出了2.75平方米,也就是说当时开发商多收了我们钱,根据合同多退少补的原则,开发商应该把多收的一万多元钱还给我们,但是房子卖了两个月了,开发商却一直不给我们钱。” 据黄先生介绍,2001年他买了颐景园 9号楼一层的一套房子,“买房子的时候,预售面积是 95平方米,后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经过政府部门的测量,房子的实际面积是92.25平方米,比预售面积少了2.75平方米。”黄先生告诉记者,“购房时候的价格是一平方米4600元,开发商多收了我们2.75平方米的钱,就是12650元。根据购房合同上多退少补的规定,开发商应该把多收的这一万多元钱返还给我们。” “今年一月份,我把这套房子卖掉了,然后就一直在找开发商要回多收我们的那些钱,但是开发商却一直推阻不给我们,甚至把事情推给代理商。从一月份开始,我就一遍遍地找开发商解决事情,但是到现在两个月过去了,这些本应就属于我们的钱却一直没有拿到手。”黄先生告诉记者。 3月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青岛崇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应该属于销售部负责,当记者拨打销售部的电话时却一直无人接听。办公室人员表示,“销售部的人今天可能不回公司了,你明天再打电话问吧。” (记者 王守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