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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于3月14日就《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进行网上立法听证。此次网上听证,拟通过报名或邀请的方式,确定8至10名陈述人,报名时间自2月28日至3月8日。 据介绍,《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已全文在山东人大立法网、山东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省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均可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名参加陈述。报名参加陈述的公民、机关、单位,请于即日起至3月8日,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0531-86082402;电子邮件:sdrdfgw@126.com。 此次网上立法听证的内容有三项:(一)条例草案第三章投入品管理中设定的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是否可行?还有什么内容需要作出规定?(二)条例草案第六章经营管理中对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市场开办单位和农产品经营者的规定是否可行?还有什么内容需要作出规定?(三)条例草案第七章监督管理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还需作出哪些规定?如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拟参加陈述的公民、机关、单位,在报名时要提供对上述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表明所持观点。根据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人数大体相当的原则和报名的先后顺序、报名人的地区分布、行业特点、专业知识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确定参加网上听证的陈述人。(记者 姜玉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