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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收输液椅费遭质疑 坐着输液交3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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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2-28 15:00:43 新华网      新闻报料

  今年1月4日,湖北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输液中心挤满了前来打点滴的患儿及陪同的家长。龚波 摄 (资料图片)

  新华网济南2月28日电(记者陈尚营)近日有济南市民发现,去医院输液,坐的椅子居然被收3元钱,而这一收费项目是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正当收费。输液椅收费的依据是什么,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群众不解:输液椅费居然是物价部门核准的“正当收费”

  2月22日,记者来到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在地下一层的输液室,大概有近20名输液的患者。市民黄先生坐在椅子上正在挂吊瓶,在他的输液费用清单上,记者看到有“输液床/椅”一项,费用是3元。黄先生说,3元钱不多,但他觉得很不理解,“输液已经交了药费、诊疗费,坐个椅子都要收钱,医院也太爱钱了。”

  记者调查发现,不只是这家医院,山东其他几家省级医院都有输液椅的收费项目。一些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取3元的输液椅费用,依据的是山东省物价局的文件,并不是乱收费。

  如果有患者自带板凳输液或者站着输液,要不要收这笔费用?医院工作人员解释说,输液椅收费依据的是上级物价部门的文件,而且医院小票模板都是提前做好的,交费后打印出来,上面就有输液椅一项,即使你自带板凳,还是有这项费用。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名患者和普通群众,他们中大多数人认为,这项收费不太合理,不知道物价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为什么会允许收这项费用。

  “这种收费很不合理,公立医院是公益性的医疗机构,连坐你的椅子都要收钱,也太荒唐了。”患者吕茂说。

  济南市民方存刚认为,这些医院是公益性的,坐椅子都要收费;按照这一逻辑,以后去超市、商场、饭店、车站这些商业场所,坐它们的椅子是不是得支付更高的费用?

  专家质疑:涉及民生的收费该谁说了算

  一边是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一边是广大患者的不解和不满。专家认为,3元钱虽然不多,但患者的质疑,提醒有关部门在出台涉及民生的收费项目时要慎重。

  京鲁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纪勇认为,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仍然存在,作为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医院,在收费项目上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如何缓解这种紧张的关系,而不要激化矛盾。

  郝纪勇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那么,当初制定输液椅费是否进行了听证呢?山东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山东省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中,只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医疗服务价格整体方案”一项,而具体的收费项目并不在听证目录中。山东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也证实,当初出台相关收费标准时并未进行听证。

  市民刘晓非说:“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3块钱虽然不多,但却反映出医院和有些部门是不是真正为老百姓着想。”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善峰认为,公立医院必须体现其公益性,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相关部门在制定涉及民生问题的收费标准时,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需求,尤其要多为服务对象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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