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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2011新建保障房两万套 部分突破户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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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2-23 14:39:23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2月23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2011-2013年,青岛市市区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6万套,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解决和改善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解决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问题上,已突破户籍限制。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今年开建20000套

    2011年青岛市市区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20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限价商品住房10000套。

    在结构安排上,市内四区以建设保障性住房为主,三区及高新区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为主。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主要由各区政府在本辖区范围内建筹和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在市辖七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统筹实施建筹和配售。力争20000套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于6月底前开工建设。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就近租赁

    2011年青岛市将继续推行新建、购买和改造等方式相结合,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建筹模式。青岛将在市区实施统一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建设项目,均应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同时增加集中建设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将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设。

    同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用工单位,通过旧厂房(库)改造或利用生活配套区、厂区空闲土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加大住房保障投资 今年投资4.5亿

    2011年,市财政计划投资4.5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向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

    另外,要合理布局保障性住房,改进保障性住房户型布局设计,优化户型、楼层布置,体现可持续发展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确定各区市政府是住房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区市要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保障性住房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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