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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纠结源于上千亩“烂尾地” 1992年至1993年间,集体所有制企业茂南二建公司依靠职工集资、银行贷款和购地户的数千万购地款,经电白县政府批准,征用了电白县羊角镇南香管区约1000亩土地,并将其中大部分转卖给近700户购地户。 1994年12月,正在开工建设的购地户被政府勒令停工,购地户由此开始上访。而在“烂尾”的这段时间里,地价逐渐涨了起来。 在“ 茂名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后来开始涉黑的柯国庆,2002年8月把茂南二建原来的法人弄走了,让他小弟柯国新去当法人代表,然后又伪造了一个2900万的欠条。凭借此欠条,茂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的时候将茂南二建名下价值至少数亿元的603亩土地裁定给了柯国庆的富达公司。 而这603亩土地中,有400亩早就已经卖给了680户小业主购地户。法院的这个“31-9”号民事裁定书,实际上就造成了一女二嫁。 2001年3月,茂南二建由于资不抵债进行改制时,柯万才等20名职工出资入股,柯万才是最大的股东。2008年政府出面解决遗留问题,柯万才等人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撤销“31-9”号裁决。 多位官员充当涉黑商人保护伞 2008年5月,柯万才找到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请求主持公道。据柯万才的描述,当时罗荫国说:“这个柯国庆,拿了好处还要功名,做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并让他保留证据,有朝一日要站出来维权。 “我当时觉得,罗书记很有正义感。不久,他就指示让茂名中院处理这件事。” 谁知道,常务副市长杨光亮也向法院做了批示,要求法院不要撤销。 柯万才告诉记者,杨也做了批示,罗也做了批示,柯国庆大概觉得杨的批示肯定没有罗的分量大了,于是就找到罗荫国。结果,罗打了电话给中院,要求暂停撤销。 暂停撤销以后,2007年成立的“化解茂南二建系列矛盾协调领导小组”也进行了改组升级——茂名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光亮亲自任了组长。杨光亮即给茂名市国土局出了一个函,要求国土局发函说明这个地不是购地户的,法院可以解封了。 很快,中院的认定书发到国土局,而国土局在一天时间之内,从解封到办理土地证,以极高的效率完成了一桩“政府招商引资”的土地交易,即“博汇新城”项目。 柯万才又去找罗荫国。这一次他被拦在了门外,打电话请求罗给予“支持”,罗荫国却回答他说:“我已经给过一次批示了,他是政府、我是市委,他有他的做法,我怎么支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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