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原副局长陶校兴受贿案今开庭
上海
昨日,记者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获悉,曾一度引发广泛关注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涉嫌受贿案今日将在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陶校兴落马与发生在上海闵行梅陇镇的“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有关,其手中握有30套房产,受贿数额巨大。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公告,今天上午9时30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涉嫌受贿案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为薛振。
根据官方资料,1951年出生的陶校兴系上海人,大专文化程度,1992年12月至1998年7月,陶校兴历任上海市松江县委常委、副县长、代县长和县长等职务,1998年7月调任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案发前任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根据此前官方媒体报道,陶校兴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于2010年10月17日对陶校兴执行逮捕强制措施。初步查明,陶校兴涉嫌利用土地审批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家公司或个人的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在上海市纪委受理举报对其开展调查过程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介入了调查取证工作,于2010年11月3日对陶校兴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据悉,陶校兴是近年来第三个落马的上海房地产系统官员。此前,上海市房管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以及陶校兴曾经的直属上司副局长殷国元先后落马。这两人都是因为滥用职权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