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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贪官10年卖官之路曝光 受贿达600万(图)

来源:钱江晚报-- 2011-01-24 10:53:25 字号:TT

吴希宁

  湖北恩施的贪官吴希宁被抓已经有段时间了,而对他行贿获得高升或者官职的几位依然还在逍遥。不过,年关将近,终于到了算账的时候。

  去年6月,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恩施州原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希宁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0年间,他多次收受房地产商、民营企业老板的贿赂,向25人卖官,从中捞取“好处费”,共计受贿600多万。据悉,吴希宁是湖北省近年来查办受贿金额最大的厅官(副厅级)。

  最近,湖北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查处了恩施州原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希宁受贿案涉及的买官卖官问题,对触犯刑律的干部给予了刑事处分,并责成恩施州有关机关对认定有“买官”行为的25名干部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不过,有不少媒体评论,对于卖官者的处罚已经到位了,但是对于买官者的处理,却并不给力,因为最轻的居然只是诫勉谈话。

  花62万 买了套价值百万的别墅

  吴希宁,今年52岁,利川市人,从1998年至2008年,吴希宁先后担任恩施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恩施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恩施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2年至2007年,吴希宁对恩施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硒都广场开发项目、征地后土地置换给予关照,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张某贿赂44.49万元。

  2003年、2004年春节期间,张某以拜年为名给吴希宁送了5万元。2004年5月和2005年下半年,吴希宁购买张某开发的硒都商城11楼C、D两套房子以及怡然居别墅一套,合同总价及办证费用共计89万余元人民币,吴希宁实际支付62万元。吴希宁以明显低于交易价的方式,收受张某贿赂27万余元。2005年,张某花费12万元装修怡然居别墅,吴希宁免费入住。

  国家拨款 成了他的公司股份

  在此前法院庭审时的起诉书称,吴希宁最大一笔索贿来自恩施市高岭惠农农业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至2008年,吴希宁为高岭公司在争取农业开发资金、征地等事项上给予支持,10次收到高岭公司总经理吴某贿赂15.8万元。

  此外,吴希宁在2003年和2005年两次给该公司争取到项目资金共174万元,在吴希宁的要求下,这174万元上级拨款,全部成为他在该公司的股份。

  疯狂卖官 接受25人受贿

  据称,吴希宁在恩施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下属贿赂110余万元,为25人满足升官要求。

  1998年11月,吴希宁将周某某由恩施市柏杨乡党委书记调至恩施市财政局任党组书记、副局长;1999年2月任党组书记、局长;1999年5月,吴希宁签字同意将周某某爱人王某某由龙凤坝小学调至恩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为此,周某某先后11次送给吴希宁贿赂共计10万元人民币。

  1999年1月,吴希宁将章某由恩施市民贸局下属创元物业公司经理提拔为恩施市民贸局局长;2001年11月,吴希宁提名将章某轮岗至恩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任局长;2004年2月,吴希宁将章某调任恩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2006年12月,推荐章某担任恩施市副市长。为表达“感谢”,章某先后11次送给吴希宁10万元。

  2003年8月,吴希宁将李某由恩施市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调任恩施市沙地乡党委书记;2006年2月,将李某轮岗至龙凤坝镇任党委书记。李某为感谢吴希宁对其工作上的提拔重用,先后13次送给吴希宁9.5万元。

  归案之后 马上揭发他人罪行

  据警方表示,在吴希宁被带走接受调查后,他在得知自己无法逃脱法律制裁之后,“双规”期间,就很快就吐露了自己几乎所有的犯罪行为,这在此后的庭审中被认定为有自首情节。此外,他还绞尽脑汁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试图立功为自己减刑。

  随后,纪委于2008年12月20日将吴希宁涉嫌受贿犯罪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于12月25日立案侦查。

  在后来庭审时,吴希宁认为没有收受吴某174万元的贿赂,其辩护人辩称有人情往来的部分不应认定为受贿,吴希宁具有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且其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吴希宁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但其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法院认为,吴希宁在“双规”期间,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查明,吴希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计收受贿赂558万元人民币、6万美元、500欧元、10万日元、2.8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共计600万元。法院以吴希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秋后算账 25名买官干部被处理

  最近,湖北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查处了恩施州原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希宁受贿案涉及的买官卖官问题,对触犯刑律的干部给予了刑事处分,并责成恩施州有关机关对认定有“买官”行为的25名干部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25名干部的处理结果如下:给予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6人职务并由恩施州纪委进行立案调查,视情节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有行贿行为的9名干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其余7名有行贿行为但情节相对较轻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湖北省委组织部在通报这起案件时要求,省直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抵制这种不正之风,严格自律,不得向下打招呼干扰换届人事安排。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媒体评论 对买官者处理毫不给力

  25名买官干部收处理的消息一出,不少媒体评论认为,对买官者的处理太过轻巧,毫不给力。买官者的违法成本和风险实在太低。

  去年5月,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曾尖锐指出,要从严治吏,严打买官卖官。“要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

  实际上,由于一人卖官背后总是有一群人在买官。对于买官者来说,一旦法不责众,则法律威严荡然无存。在此前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涉及领导干部260人,绥化市包括下辖10个县市的处级以上干部有50%被卷入此案。

  有意思的是,马德最后也是因为检举他人罪行有功而从死刑改判为死缓。而向他买官的那些人,最后究竟是否处理居然没有下文。

  而此次湖北恩施卖官案中,目前仅“3人双开,6人免职”,这意味着有16人虽然行贿买官却没有免职。甚至认定有行贿行为的也只是被“诫勉谈话”,如此处罚,显然毫不给力。(记者 王曦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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