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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马石公租房项目着力解决“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需求,去年夏季成功申请的家庭陆续搬入新居
张兴斌和刘海英夫妇为自己成功申购上一套限价房而高兴不已
入住河马石公租房新居后,赵丽文笑得合不拢嘴 北风呼啸,但张兴斌和刘海英夫妇却在冬日里感受到了浓浓的暖意,因为在这个冬天他们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住房梦,以每平方米5228元的价格成功申请了一套位于地铁站旁的限价商品房。 随着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推进,诸如张兴斌和刘海英夫妇这样的幸运儿还有很多很多。自2007年以来,我市累计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67个,可提供房源24333套。2010年,除了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租外,6138套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已有两批进行了公开销售,四方区康居公寓的1972套廉租房公开配租。 至去年底,市区实物配租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达到3.1万户,实物保障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 现场探访 与父母蜗居十年换新房 1月20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位于四方区清江路152号的限价商品房项目——明泽智域的选房现场,不大的屋内挤满了前来选房的市民。 排在29号选房的张兴斌和妻子刘海英早早地来到选房处等候选房。已工作快十年的他一直和父母住在四方宁化路一个小房子内,去年结婚时本打算买个房,但看了一圈还是觉得承受不起高昂的房价,只好放弃,等待限价房的推出。“我们提交申请后,天天关注申请人数,最后看统计总共800多人申请,抢60套房,太恐怖了。我们基本上放弃了,那天公布摇号名单看到自己的名字简直跟做梦一般。过完年我们就开始装修,然后搬新家。” 据了解,明泽智域项目此次有60套限价房出售,至申购期结束后共引来801户家庭申购,人数房源比超过13:1。该项目限价房申购均价是5228元/平方米,为多层住宅,每平方米比周边便宜了将近一万元,而且地铁3号线清江路站近在咫尺,难怪摇号成功的家庭会如此兴奋。据悉,2010年10月和12月,我市共推出两批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其中经济适用房共5370套,限价商品房768套。 据悉,为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去年我市出台政策规定,市区住宅建设用地原则上均应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新增建设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其中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于10%。限价商品住房已满足年度计划的,可以配建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安置住房。 现场探访 住上公租房全家团圆了 市民赵女士家此前住在江西路一个老式团结户里,房间面积不足10平方米。“我们俩都打着零工,收入低。没办法,女儿就只能到她奶奶或者姥姥家轮流住,这一住就是16年。”赵女士说,去年7月1日,他们成功申请河马石公租房,在小区3号楼选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0.33平方米的新房。 赵女士说,租赁房的租金加上小区管理费一个月大约要九百多元,她打算将老屋出租,大约能有四百多元的租金收入,这样一抵消,每月只需要五百多元的租金支出就能享受配套齐全的套二新房,最重要的是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2007年,我市面向“夹心层”家庭开建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夹心层”家庭规定为人均收入高于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且最高不超过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1.5倍的群体。根据青岛市现行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610元核定,配租对象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610元~915元的居民家庭(在河马石公共租赁房开始公开配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将收入上限调整到1277元)。据悉,已有1800户家庭入住河马石公租房了。 3.1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新房 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的安排,三年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000套。截至目前,累计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67个,可提供房源24333套,超额完成开工指标。其中:廉租住房项目44个,房源9333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9个(其中6个项目同时配建廉租住房),房源15000套。2010年,除了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开配租外,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已展开销售,廉租房开始配租。 至去年年底,上一个规划结束时,市区实物配租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达到3.1万户,实物保障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 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 就在本期规划即将结束之时,《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已经发布实施。今后三年,我市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 新三年规划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区域全覆盖,保障范围由四区扩展到七区;二是门槛再降低,住房保障的收入线和住房线标准提高,申请条件进一步降低;三是发展可持续。 岛城亮点 青岛保障房发展大事记 ■1998年,青岛开建经济适用房。 ■2001年12月,制定出台《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2002年,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2004年,市政府一次性出台住房保障三个规章:《青岛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本市住房保障基本政策框架形成。 ■2007年3月30日,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受理申请由住房保障中心转至街道。 ■2007年6月20日,市区廉租住房“扩容”,保障范围由低保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 ■2007年7月11日,全国首批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河马石公租房项目在青岛开建。 ■2007年12月,我市首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2008-2010年)》出台实施。 ■2008年初,我市着手开发建设青岛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2008年8月,市政府发布《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2009年11月,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办法出台。 ■2010年8月,河马石公共租赁房项目迎来首批住户。 ■2010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筹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