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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正在召开的省“两会”上传出好消息:我市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有望提高到1100元。昨日,市人社局副局长耿成亮在“网络问政”中也谈到,预计2011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具体标准待省政府正式发布后实施。 最低标准待“一声令下”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将分别从现在的600元、760元、920元三类上调到800元、950元、1100元。这将是我省在五年内第四次提高标准。根据以往情况,青岛执行的是一类标准,也就是说,今年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20元上涨到1100元,涨幅近20%。 昨日,在“网络问政”中,有网友问道“2011年青岛市最低职工工资是多少? ”耿成亮表示,预计为1100元/月,具体标准待省政府正式发布后实施。 城乡养老保险将逐步增长 在2010年市内四区、城阳区、即墨市等六个区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1年我市将崂山、黄岛、胶州、胶南、平度、莱西纳入制度实施范围,从而实现制度全覆盖。市政府确定的工作实施步骤是:2011年1-3月宣传发动,4月开始参保登记,5月开始养老保险费收缴,6月将首次待遇发放到位。 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增长问题,耿成亮说,目前,我市执行的待遇标准都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这个标准就当前的物价水平来说,就参保人的期望值来说,还有一定差距。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一个新生事物,2010年解决的是制度从无到有问题,2011年解决的是覆盖面从窄到宽的问题,今后将逐步解决待遇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 农保与城保将实现衔接 耿成亮介绍说,《社会保险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要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就网友提到的企业职工死亡待遇问题,他说,《社会保险法》已有规定,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养老保险方面,按照规定,在同一时间内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时,也不能重复享受两种待遇。国家、省将出台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待政策出台后,农保与城保的衔接问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记者 巩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