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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向魏某宣读判决书。 (西安中院供图) 死者家人与被告达成17万元赔偿协议 并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行凶大学生一审被判无期 求爱遭拒,一怒之下捅死情敌。相信不少读者还记得,去年12月本报曾报道过大学生魏某酿下这幕悲剧受审的情况。昨日,此案一审宣判,被告魏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12月23日,《大一男生捅死情敌父亲下跪替儿谢罪》的消息见报后,让许多读者唏嘘不已。21岁的大一男生魏某,因为追求女孩遭拒,买来刀具,杀害他人,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被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涉及的两方受害人同时提出60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为让此案给更多的同龄人警示,西安市中院将当日的庭审设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现场,可容纳数百人的法庭里座无虚席,甚至走廊、门口都挤满了旁听学生。被告的父亲、死者的父亲均到庭旁听。每当法庭提及案发经过,死者杨某的父亲就忍不住流下眼泪。而另一边,被告的父亲也不好过,为替儿子忏悔,庭审一结束,他便走到受害人父亲跟前跪下,乞求对方原谅。庭审后,在法院主持下,死者家人与被告人就民事赔偿达成17万元赔偿协议,并建议法庭对被告从轻处罚;另一受害人撤回起诉。 昨日,此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因不能正确处理个人感情问题,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对他辩解自己没有想致死杨某及其辩护人所提应属间接故意杀人、主观恶性较小之辩解,经查,魏某持事先购买刀具,趁对方不备,捅刺其要害部位,表明他是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杀人,犯罪性质、后果极其严重。但鉴于本案系因恋爱纠纷引发,较之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凶杀人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小,且有自首情节,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对方一定程度谅解,故可从轻判处。 根据魏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一审判处被告人魏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回放 求爱遭拒捅死“情敌” 魏某与小萍系高中同学。高中期间,魏某即追求小萍。2008年,小萍考入西安一所大学,次年魏某考进天津高校。之后,魏某继续追求小萍,但被拒绝。2010年3月至6月间,魏某多次从天津来西安找小萍,小萍不予理会。 2010年6月14日,魏某再次来找小萍,住在雁塔区一招待所。为摆脱魏某纠缠,小萍告诉他自己已有男友,并找到同学杨某假扮“男友”。但魏某仍不肯罢休。 6月16日,魏某买了一把单刃刀具,想办法约来小萍和杨某面谈。当天下午1时30分,小萍和杨某来到招待所魏某的房间。交谈中,魏某提出希望以后还能和小萍保持联系,小萍不同意。魏某又要求与小萍单独谈话,遭到拒绝。小萍和杨某起身欲离开房间,魏某突然从包中掏出刀具,捅刺杨某颈部、头部、腿部等处。小萍见状大声呼救,魏某又抓住小萍头发在她颈部、胳膊等处捅刺。招待所老板周宁闻讯赶来阻止,小萍得以脱身。周宁随后奋力将刀具夺下,制服魏某。房东拨打110报警,魏某亦打110投案。 判后寄语 希望被告不要忘记死者家人的宽容 发生在大学生之间的感情问题,导致了这样一出悲剧,让审理此案的法官心里沉甸甸的。在近千字的判后寄语中,法官希望魏某在服刑期间真心悔罪,深刻改造,早日回到父母身边,回归社会。 几位法官在判后寄语中说:“在接到本案时,我们的心里都感到沉甸甸的,不仅为你感到惋惜,更为被害人感到痛心,也为你及被害人的父母难过。三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三个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轻人,因为你的一时冲动而改变了命运。 你曾是一名品学兼优、热爱生活的好学生。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拼搏……但是,在升入大学后,却忘记了肩上的责任,花着父母的血汗钱,盲目地追求所谓的爱情。在这一场追逐中,因为自私狭隘,因为年少冲动,向无辜的死者和自以为深爱的人举起了尖刀。你的行为带给父母的是痛心疾首,是他人一生无法释怀的阴影。” 借此案,法官告诫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追求美好的爱情并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两厢情愿,应该用自己的能力、魅力来吸引对方,而不是将一切后果置于脑后,采取极端的方法追求所谓爱情。 同时,法官希望魏某珍惜法律给他的重新做人机会,不要忘记父母恩情和被害人的宽容,在服刑期间,静下心来,深刻改造,掌握一门技术,不让大家失望。(薛雯杨雨薇) (来源:西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