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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山东省市场物价继续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今天发布的数据,与上年同期比,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7%,其中城市上涨3.3%、农村上涨4.6%;食品价格上涨8.8%。同上月比,价格总水平上升0.9%。 同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数据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9%。其中,城市上涨4.8%,农村上涨5.2%;食品价格上涨10.3%。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发布的数据是基于我国新的CPI统计方案进行的统计。记者采访了解到,具体到我省,一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方法制度改革要求,为提高基础数据的可比性,从今年1月起,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这是自2001年计算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例行基期更换。二是根椐2010年全省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等,对CPI权重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提高了居住权重,降低了食品权重。据了解,全国权数调整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由于各省区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结构的差异,具体调整幅度有所差异,作为沿海发达省份,我省这两项权重调整的幅度要比全国的更大一些。山东调查总队表示,我省权重调整对本月CPI数据的影响不大。 数据显示,我省食品同比价格仍居高不下。1月份,全省食品价格上涨8.8%,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2.5个百分点,影响程度67.6%,是影响价格总水平继续上涨的最主要因素。并且当前呈现出粮油价格明显上涨、肉禽蛋价格全面上扬、鲜瓜果价格大幅攀涨的普遍上涨形势,这也造成城乡居民对价格上涨感受特别强烈。其中,大米价格上涨18.2%,面粉价格上涨9.2%,食用植物油价格上涨10%,猪肉价格上升7.8%,羊肉价格上涨16.7%,鸡价格上涨14.2%,鲜蛋价格继续强势上涨,涨幅达到22.2%。 但鲜菜价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降幅为1.9%。据了解,尽管受需求增加影响,1月份全省鲜菜价格比上月上涨明显,但由于去年四季度以来全省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地积极扩大冬季大棚菜种植面积,市场冬季蔬菜供应充足,使得蔬菜价格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对我省CPI形成了较好的下拉效应。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2%。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升7.7%,水泥价格在上月大幅度上涨基础上再度高涨,涨幅30%。其他工业消费品价格降多升少。1月份,山东工业品消费价格整体上升0.5%。 1月份,莱芜、济宁、德州、聊城、青岛5市价格总水平涨幅高于或等于全省平均水平;诸城、武城、微山、青州、巨野、东阿6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