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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到位、举措得力、形成合力 ——解决社会公正问题需突出三个重点 虽然当前的社会公正问题是“成长中的烦恼”,但若不能妥善解决,就会极大阻碍经济社会的“成长”。我们强调理性看待社会公正问题,目的就是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公正。妥善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努力实现社会公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其中,应突出三个重点,这就是认识到位、举措得力、形成合力。 认识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现社会公正,前提是提高认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社会公正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很好解决,与一些人尤其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社会公正的价值看轻了、位置摆低了不无关系。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历史已经证明,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犹如空气对于人一样,都是一种必需品,须臾不可离开。首先,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没有社会公正的引领,经济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社会公益品的增长、贫困人口的减少、公共服务的均等、社会福利的共享等,反而有可能导致两极分化。社会公正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价值和基本特征,就像一面旗帜、一座灯塔,引领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也不断增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其次,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社会公正通过权利的合理分配、义务的合理承担,使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有序发展。反之,倘若缺乏社会公正,人们自然心不平、气难顺,制度的运行、政策的执行等就容易因一些人的不理解、不合作而矛盾不断、阻力重重。当社会不公较为严重时,不同利益群体之间还可能出现严重对峙,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破坏社会和谐,阻碍社会发展。可以说,不公正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不和谐、不稳定的社会,极端的不公正必然导致社会的动荡、发展的中断。第三,社会公正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动力作用。公正与效率既有相互排斥的一面,也有相互统一的一面。持续的高效率必定要以社会公正为基础。当一个社会只注重效率而导致公正缺失时,贫富的悬殊、规则的不公、社会的动荡等使得高效率也不可能长久维持。这时,必须通过提高社会公正水平来提升效率,让社会公正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正和效率如同社会发展的两个轮子,共同驱动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应该根据特定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公正与效率之间作出合理安排,以形成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最强动力。社会公正的这些重要作用,要求我们必须将社会公正作为事关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不断增强解决社会公正问题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举措得力。实现社会公正,需要采取切中肯綮的举措。其中,最为重要的举措就是实现科学发展,不断做大蛋糕,努力分好蛋糕。当前我国社会公正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中的问题,既有发展不够的问题,也有发展不尽科学的问题,因此须通过科学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实现科学发展与实现社会公正,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不注重社会公正就谈不上科学发展,没有科学发展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正。在现阶段,要实现社会公正,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做大蛋糕,为实现社会公正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应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举措,努力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比如,应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应对弱势群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防止弱势群体的弱势循环累积,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应形成合理、公平、开放的社会流动模式,为身处底层的人打通向上流动的渠道,使社会各种职位和机会都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等等。 形成合力。社会公正问题千百年来与人类社会始终相伴相随,不仅在于它是社会发展的必需品,更因为实现社会公正是一个艰难过程,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不懈努力。首先,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实现社会公正,不可避免地会涉及权利和利益的分配与调整,有时还伴随着尖锐的斗争。没有公共权力作保证,没有完善的制度为保障,社会公正的实现很可能寸步难行。当前,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实现社会公正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特别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消除人民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方面的障碍,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制度保障。其次,社会应发挥协同作用。没有社会的协同,社会公正总是不全面、不完善的。实现社会公正,政府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但政府又不是无所不能的。尤其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公正问题日益复杂化,政府的制度设计往往难以面面俱到,这就要求社会积极介入,发挥协同作用。尤其是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都应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中来,对处于困境而无力自行摆脱的社会群体提供更多援助和关爱。最后,个人应培育公正之心。社会是人的社会。实现社会公正,个人不能置身事外。个人具有公正之心,是实现社会公正相关制度有效运行的基础。如果个人缺乏公正之心,总想在社会分配中多占便宜甚至不劳而获,必然导致极端个人主义,带来社会的非理性,使整个社会陷入无序状态。可以肯定,如果我们个人缺乏公正之心,总是由屁股决定脑袋:当自己属于社会不公中受损的一方时就愤愤不平、希望马上改变;而一旦自己属于受益的一方时则沾沾自喜,千方百计阻挠变革,那么,实现社会公正的道路必将变得漫长而坎坷。只有每个人都具有公正之心,为实现社会公正不懈努力,才能让社会公正放射出比太阳还要灿烂的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