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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元宵、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中,元宵产品有一家生产企业不合格,肉制品全部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18批元宵产品,依据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对水分、总糖、馅料含量、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苯甲酸、丙酸钙(钠)、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总砷、铅、铝、黄曲霉毒素B1、酸价、过氧化值等23个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有1家企业生产的元宵涉嫌馅料含量指标不符合速冻汤圆行业标准(SB\T10423-2007)关于馅料含量必须大于等于18%的规定。市质监局已按照《山东省食品抽样检验后处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预处理,防止该批次产品流入市场。对于其他春节后生产元宵的食品企业,市质监局将继续开展抽检工作。(张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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