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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009年12月1日实施的《标准》规定,婚庆公司制作的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需免费交付给顾客;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音像制品(含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顾客,交付的同时应将录制过程中所有的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给顾客;同时,配套该国标还首次出台了《婚庆服务合同》的示范性文本,其中首次对“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关注点:婚庆公司制作的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在内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而且要一并交出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婚纱照底片等原始资料要交出。司仪要有资格证。结婚录像漏拍要付违约金。婚庆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婚礼中使用的车辆机械运转正常,安全行驶,并应保证车辆干净整洁。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12月1日《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实施以来,在《规定》的热门条款上,很多新人还是遇到了“玫瑰陷阱”,这其中主要反应在婚庆公司服务失约,和婚纱影楼二次消费的问题上。 婚庆公司常用手段:不采用《规定》合同,自立合同,关键条款模棱两可。 婚纱摄影常用手段:一、完全不知情。一些影楼工作人员对此并不了解。 二、全然不搭理。虽有也有一些影楼表示早就听闻该标准,但仍表示,该国标只针对婚庆公司,与影楼不相干。 三、见招拆招。底片收费是业内盈利的主要渠道之一,不可能真的轻易实施免费。即便真的收到相关部门通知,也会采取变通。如,底片按规定赠送了,但给的只是未经处理的毛片。若要求制作效果,则收取制作费、设计费。
《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对婚纱摄影行业没有多大约束力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婚姻庆典服务》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只具备指导和参照效力。并且对违反标准的影楼没有惩戒措施,即使商家不遵守,也没有可约束的条款。从目前来说,能在多大程度上给婚纱摄影行业带来改变还说不准。一些消费者认为,《婚姻庆典服务》标准能否得到贯彻,恐怕还需有关部门的监管,以及行业协会的推动。 《标准》适用于婚庆服务,没规定非要用《标准合同》 上海摄影业行业协会秘书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婚姻庆典服务》对于摄影行业未必有约束力。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婚姻庆典服务和摄影业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业。由此可见,《婚姻庆典服务》这一新国标所规范的只是婚姻庆典行业。至于摄影业,国家也有相关的服务规范。而该规范中对于底片是买或送,并无强制的统一规定,具体情况都是按照市场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情况执行。
认真签订合同,合同细化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标准》不具备强制性,只具备指导和参照效力。并且对违反标准的影楼没有惩戒措施,能在多大程度上给婚庆行业带来改变,目前还说不准。一些消费者认为,《标准》能否得到贯彻,恐怕还需有关部门的监管,行业协会的推动。律师提醒欲拍摄婚纱照的新人们,拍摄婚纱及艺术照片时若想取回自己的“底片”,一定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对底片的归属作好约定,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细化,比如照片尺寸、付款日期、违约责任等,越细越好。以避免因此引发争议,万一双方发生纠纷,也好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维权。 增强法律意识 法律界人士指出,商家们敢于这么明目张胆地违背《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关键是此次实施的新标准还只是推荐标准。推荐标准的重要目的是倡导行业自律,同时也在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纠纷需要调解或上法院打官司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可如果企业在正常经营中不采取推荐标准,也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惩处。所以,从实际意义看,新国家标准的引导作用将大于强制作用。 为此,业内人士建议说,新人们可以通过提前与经营企业用合同约定的方式来享受新标准规定的服务。底片是卖还是送,新人们在确定选择服务前可以与经营者进行商议,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可以拒绝服务。这样,新人就能通过自己的合同来约束经营者,也避免消费后产生纠纷。 小编提示: 行业标准一般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即使商家不遵守,也没有可约束的条款。但《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是由国家质监部门发布的,具备法规性,是可以作为法律诉讼的参考依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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