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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四晚6时,招远市交警大队接警:在辖区夏甸镇南张家庄村附近,一辆小型货车在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后逃逸,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刘某的女儿当场死亡。 值班民警赶赴出事地点,只见现场一片车辆被撞剩下的遗留物,在附近还有一片血迹。经了解,被撞的刘某系莱西市南墅镇人,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其妻子、女儿外出探亲,与一辆对行的小货车相撞,小货车司机在将刘某的女儿碾压后向东逃逸。据他介绍,当时,他看到女儿被 据刘某回忆,逃逸车辆为白色小货车,其因车速很快,只隐约看到号牌尾号为“158”。 招远交警大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下令各中队同步行动:根据该车逃逸路线,指令交警六中队沿文三线向东巡逻堵截;在郭家埠路口设卡排查,并指令交警三中队、四中队沿215省道向南巡逻,在方新线路口及下林庄路口设卡堵截;组织民警以南张家庄村、白石顶村为重点,进行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 同时,专案小组根据车辆逃逸方向、车辆型号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网上比对。最终,一辆车牌号为鲁FGY158的白色小型货车浮出水面。该车登记车主为于某强系招远市夏甸镇人。专案小组立即组织民警连夜赶赴于某强家中进行调查,未发现于某强及其车辆,只有其妻在家中,经询问得知于某强驾车外出,不知去向。 办案民警经电话联系到于某强,于某强声称自己现在莱西市,大约半小时后能到家。然而,一个小时之后,于某强仍未回来,手机也关机。办案民警通过调取于某强妻子的手机短信记录,发现另有一个手机号码发来的奇怪短信———“他们走了没有”。 根据这一情况分析,于某强有重大肇事嫌疑。办案民警立即打通这个手机号码,对其晓之以理,说明利害关系。在强大的压力下,于某强供认了其肇事逃逸的全部事实,并于次日上午到大队投案自首。经办案民警对车辆勘查比对,与现场肇事痕迹相吻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史崇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