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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蜂莲花超市欺客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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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2-10 07:02:19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民杨女士在临近的卜蜂莲花超市购买年货时与店内售货员发生争执后引发肢体冲突,杨女士被售货员打倒在地头部及躯干多处受伤,报警处理后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店家同意赔偿医药费,可当杨女士拿着医药费收据向超市索赔时却遭到拒绝。“当时也是相信超市才会选择协商解决,可超市的做法真是让人心寒。”昨天上午杨女士来到早报读者接待室反映。

  高兴挑大枣超市内遭殴

  “都说这消费者是上帝,可俺在这家店里却挨了打,真是太欺负人了。”杨女士一脸沮丧地告诉记者,去年12月25日她到临近的卜蜂莲花超市买年货,看到大红枣搞特价活动,不少人都围着在抢购,她也加入了抢购的人群中,可就在她挑枣时旁边梨摊上的售货员却说她压坏了摊上的梨。

  “那时候俺才刚过去不久,怎么可能给他把梨压了啊。”杨女士委屈地说到,双方就因为这个梨产生了口角,吵了一会后这名售货员直接动起手来,拳头不断地打在她的脸上,她被打得头晕眼花瘫倒在地上,直到有人替她掐人中这才醒过来。

  店家态度前后不一

  “当时报警后在派出所里说得那么好听,怎么现在就不认账了啊。”杨女士气愤地说,大概是超市内目击了此事的人报了警,110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她和打人的售货员带到了附近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打人的小伙子承认了错误并承诺会负担医药费,可当她伤愈后拿着在医院里的花费收据合计约2000余元找到超市时,超市负责人却称无法再为她支付医药费。

  超市:顾客可走法律途径

  下午记者联系了卜蜂莲花超市,超市蔬果部一名姓宫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事件发生后超市方面立刻报了警,在派出所处理时双方已经同意协商解决,案件已经处理完毕了,超市是严格按照协议在处理,杨女士如果觉得不妥可以走法律途径。

  商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与商家各执一词,事件该如何解决,记者咨询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售货员作为超市的雇用人员对外代表的是整个超市,在商场内部发生的事并且是由于正常的工作原因,商场作为雇主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杨女士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见习记者 王晓先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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