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家门店、昆明两家门店因价格欺诈已分别被罚50万元
湖南省物价局30日举行新闻通报会宣布,因家乐福在湖南长沙的三家超市在检查中存在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问题,当地物价部门决定对这三家超市各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省物价局副局长邵桂初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湖南省物价局从1月22日开始,对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芙蓉店、贺龙体育馆店、韶山南路店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三个超市在商品促销、节前供应中存在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家乐福在长沙的超市在检查中主要存在虚构原价问题。如家乐福超市芙蓉店2公斤装奥妙全自动洗衣液标价签标示为原价39.8元,现价20元,但实际结算价格26.5元,且未有过39.8元的销售记录或凭证。500克装玻力芝麻糖和马大姐花生牛轧糖两种商品标价签上均标示有原价和现价(即促销价),但此前均无标示原价销售的记录或凭证。
家乐福超市贺龙体育馆店开展优惠活动时,福临门牌5L装茶籽橄榄调和油标价签标注为原价每桶99.80元,促销价为每桶68.2元。经查实该商品促销优惠活动开始日前七天内成交最低销售价格为每桶55.50元,依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每桶55.50元应认定为原价。韶山南路店汇源果肉饮料促销活动开始前7日内,该商品实际发生的最低销售价格为9.9元,而标价签上实际标注原价为13.9元。
此外,当地物价部门检查发现家乐福超市还存在虚假宣传、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如韶山南路店1寸格纹置物盘56007放置的货架上标明第二件商品5折,但实际结算时并未参加打折活动。如欧莱雅深层洗发露、恒源祥羊毛袜等商品并位标价。货物名称为“手套3”的同一商品有两个不相同的标价签。PU拼接手套、泰国龙眼等商品标价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
邵桂初说,这些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分别构成了价格欺诈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针对以上价格违法事实,湖南省物价局经审定并报国家发改委同意,决定对三个超市各处以予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送达各超市。同时,物价局还督促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和各超市认真进行整改,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记者 丁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