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早报20版刊登的《添加剂超标两百倍 万胜斋加到火腿中》一文中,“在使用销售商出售的添加剂时,由于销售商未说明不能使用在火腿中,致使青岛万胜斋生产的火腿添加剂超标两百倍,被国家质检总局检测发现导致产品销毁”,应为“致使青岛万胜斋生产的火腿添加剂超标两倍”。该批次不合格火腿已于2008年8月24日销毁,此后万胜斋火腿再未检出问题。
上一篇:重庆路堵车现象越发严重 交警剖析三原因(图)下一篇:回家过年商户提前关门 市民感慨外地人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