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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观点】: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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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1-27 12:25:11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相关新闻:网友评论首次认定有著作权 网友帖子是否也有著作权

    近日,大众点评网将同样从事该类业务的爱帮网告上法庭,称该网站侵权使用网友评论和商户简介,其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的网友评论均不同程度地体现了作者独特的思想、个性、情感、体验,在表现形式上体现了一定的风格和特点,依法构成作品。爱帮网未对使用范围、方式、目的作出合理限制,已经构成对大众点评网上网友评论的实质性替代,并将损害后者的商业利益。法院认定部分网友评论属于作品,判爱帮网侵犯著作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25000元。这是国内首次确认网友评论属于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其实,对于网友的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立法早已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网友主张权利保护的案例也偶见报端,但实践中,真正站出来维权的网友还是少数。

    从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案子的一个细节来看,大众点评网做法是搜集了网友“踏小血”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转让著作权的书面文件,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爱帮公司诉至法院的,其实最终结果还是转化成两个网站的著作权纠纷,被侵权的网友并没有真正站到台前。

    缘何真正的权利主体没有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则是因为,网友维权的成本相对较高,价格不菲的证据保全费用,加之参加诉讼要付出的巨大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使得许多网友在维权路上望而止步;另一方面,现在网络版权侵权更加隐蔽,直接以网站编辑身份转载网友贴文的情况越来越少。现在的做法经常是这样,许多网站不是直接转载网友的贴文和评论,而是注册许多马甲,以网友的身份将甲网站的网友贴文和评论转移至乙网站,移花接木的方法使得普通网友在维权过程中束手无策,侵权者躲进了法律责任的“避风港”。

    分享下笔者自己的经历,平时喜欢随拍一些感兴趣的照片,整理后在青青岛社区发表,许多贴图上传不过十分钟,同城其他的论坛就转载了,当然不排除许多网友喜欢把作品传播分享的习惯。但是很多时候笔者会惊奇的发现,转载用的马甲和自己在青青岛社区的马甲一模一样,可本人并没有在此论坛注册过类似马甲呀!显然,自己的作品又“被转载”了,该网站的编辑为搬运贴文,显然是费了一番气力。愤慨之余,电话打到对方的编辑部,没等我说完,对方就挂了。也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是基于时间和精力成本的考虑,最终没有选择诉诸公堂。其实许多的网友都有与笔者类似的经历,愤慨归愤慨,许多时候,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忍耐。

    不过,忍耐的结果似乎让许多侵权者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大众点评网站出来了,虽然真正的权利人被推到了幕后,但是毕竟是司法实践首次确认了网友评论属于作品,受到版权保护,这是好的开端。德国法学家耶林有言:“为权利而斗争,就是为法律而斗争!”,希望更多的权利人勇敢的站出来!(独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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