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先生推测,照片是剧组人员从他的网上相册下载的 昨天下午,记者在某在线影视网站找到了陈先生说的《古今大战秦俑情》第31集。 根据剧情,主人公罗开平带着女朋友回家。女朋友进入罗家的一个房间,镜头扫过桌上的两张照片:一张是个小男孩的单身照,另一张是小男孩和一个女人的合影。 女朋友问:“你母亲在世的时候,她也住在这里呀?” 罗开平回答:“是呀,我母亲是个陶艺家,这陶坊就是她的。” 两张相片从出现到结束的时间为36分17秒到36分22秒。 陈先生提供了自己妻儿的两张照片,记者比对后发现,确实与剧中出现的两张照片高度相似。 陈先生介绍,儿子单独拍的那张,是2009年在宁波庆安会馆对面的草地上照的。母子合拍那一张,是有一年清明节他们在老家连云港的一块麦田,用手机拍的。 陈先生还特地指出,母子合拍的那张照片,孩子的右手手腕处有白色的一圈。“那是毛毛太调皮,在公园乱跑时摔坏了手臂后打的石膏,上半部分给衣服套住了,只露出手腕处的一小圈白色。” 陈先生说,他曾在一家亲子网站开博客,然后在博客的相册里上传了一些家人的照片,这两张照片也在上面。相册没设密码,谁都可以看。因此他推测,应该是剧组方面的人看到了照片,自己下载后拿去用了。 出品方:愿跟陈先生沟通解决 下午4点,《钱江晚报》记者联系上了《古今大战秦俑情》出品方之一的“北京时代东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接电话的是公司负责宣传的黄小姐,听记者说完情况,她语气中满是诧异:“还有这回事呀?!” 记者请黄小姐提供制片人电话,黄小姐表示不方便,不过留下了记者和陈先生的手机号码。 黄小姐表示,会跟陈先生直接沟通。一旦确认陈先生说的是事实,愿意道歉,并跟陈先生协商解决此事。 傍晚5点,陈先生说,黄小姐已跟他联系过了,她请他准备一下,把照片、拍摄日期、背景等资料发过去。 律师说法:如果事情属实,剧组涉嫌侵犯当事人三方面的权益 浙江大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海静表示,如果事件确实属实,那么剧组侵犯了当事人三方面的正当权益: 首先侵犯了当事人的著作权,如果照片是陈先生本人拍的,没经过他允许就用到商业方面,侵犯了陈先生的著作权;其次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再次,如果人家还在世,你故意用在已去世的角色上,就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薛海静建议,陈先生可要求剧组赔礼道歉,还可以主张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经济赔偿。 现在很多人喜欢把照片放在网上,这就容易被别人拿去用。薛律师对此表示,如果仅仅是拿去自己欣赏的话,并不违法;如果你拿去用于商业用途,且没经当事人同意,那就是违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