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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都市行政中心大楼外部 (资料照片) 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必须报经国务院审批。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证实,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成都市人民政府已由青羊区人民西路2号迁至成都高新孵化园(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办公。但未透露具体日期。 上述地点在地图上与新行政中心几近重合。现实中,该地点则为新行政中心办公楼两边的新近建成的“南北新楼”,修建方为成都市国资委下属的成都工业投资集团。 记者获悉,成都市政府大约在去年11月至12月间整体南迁。目前,入驻北楼包括成都市人大、政协等部门;入驻南楼包括成都市能源办、安监局等部门。据称,两座楼是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成都市政府部门办公所用。 不过,本次南迁,政府处理得极为低调,去年12月20日搬迁基本完成后,成都市宣传部还曾专门下发通知:“市委、市政府两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南迁一事不作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