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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少女妈妈”年仅17岁 警方在处理现场时,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产科病房内,医护人员正对男婴的母亲进行救治。记者从现场围观者及医护人员处获悉,该女子年仅17岁,家在外地。 据一位大夫介绍,女子入院后,经过紧急治疗身体状况比较稳定,暂无大碍。在医院,几位守护在病房外的民警不时拨打电话联系女孩的家人。 一位医护人员称,这位“少女妈妈”除了需要静养身体外,还需恢复精神状况。 刚出生的男婴,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看看这个世界,就结束了再短暂不过的生命。不少目睹了现场的居民唏嘘不已,一位年长的大妈甚至潸然落泪。 不少围观者议论纷纷,“这是一个生命,既然把他生出来,那就应该好好养活他”,“太残忍了 ,不管是不是有意把孩子丢下来,孩子的父母都应该从良心和法律上得到惩罚”,“可能是姑娘太年轻了 ,刚生了孩子吓坏了”…… 围观者刘先生分析,也许是孩子的父母太年轻,或者不懂避孕、接生知识,或者无法面对孩子降生之后的生活,在巨大压力下才选择了这样的极端行为,“不管怎样,孩子是最无辜的,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律师 若为故意抛弃涉嫌故意杀人 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一位医护人员表示,该女子应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注意休息,保持营养饮食,并适时进行产检以保证身体康复。 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年轻人未婚同居现象越来越多 ,但年轻人的避孕知识却并不让人乐观。“同居后发生性行为,如果意外怀孕,那一般就要选择流产,但对于十七八岁的女孩来说,流产风险可能很大,关键还是自我约束加注意避孕。” 山东方恒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认为,在此事件中坠楼死亡的男婴,如系被人故意抛弃所致,则行为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如该男婴系被他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坠楼死亡,则行为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张律师说。 目前,相关部门正对此事作进一步处理。 (文/图 本报记者 王晓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