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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R频现死机资料取不出 厂家让消费者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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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1-20 11:12:51 中国广播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新买的笔记本电脑频繁死机,厂家更换新电脑不到3个月又出现同样质量问题。资料无法取出,工作受到影响,厂家却让消费者自行解决。天天315本期权威调查:电脑变烦恼。

    新闻背景

    现在,电脑已经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笔记本电脑,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给人的工作和说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随着电脑的普及,不断出现的电脑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也让人烦恼不已。

    记者调查

    西安的听众姚小姐最近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她在3个月内两个新笔记本电脑都出现了质量问题,而且造成工作资料取不出来,但是厂家却推卸责任,让消费者自行解决。

    与姚小姐的情况差不多,天津的李先生刚买的笔记本电脑也是不断死机,但是在退货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没想到的事情:我是12月份在天津买的一台索尼笔记本,第一天晚上用就出现黑屏,第二天就出现死机,不断出现这种现象,完了之后找他们。他们说你去做个鉴定,后来我就去售后做鉴定了,做完鉴定技术人员出具报告上说的是磁盘有大量坏道,开机速度很慢,拿到售后说协调给我换,结果过了一星期又说换不了,说有划痕,要我加1千块钱。

    接到姚小姐的投诉之后,我们昨天联系了被投诉单位宏基电脑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在询问了消费者的情况后,去查询了一下,之后告诉记者最快两天内答复。

    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接到宏基电脑公司的回馈,但是希望厂家能担负起这个责任,也希望厂家能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切实拿出一个解决方案。

    律师观点: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我们现在来连线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的裘叶律师:

    主持人:姚小姐该不该自费去请人取出电脑里的资料?

    根据2002年9月1号实行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笔记本属于整机三包期内,经两次修理任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销售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所以新电脑仍然出现问题的话,厂家应该按照三包的规定,免费为消费者更换新的笔记本。由于电脑质量造成的姚小姐资料取不出来的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属于由于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质量损失,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法》要求厂家承担损失。或者消费者找专业人员修理,费用由厂家承担。

    主持人:天津消费者李先生的电脑新买来刚用就死机。检验报告证明是质量问题但是销售商以电脑有划痕为由让李先生交1千元才给退机。销售商的做法有没有道理?

    律师:销售商是给电脑有划痕为由不让退机,首先要看电脑的划痕是由谁造成的,挺刚才李先生的说法第一份的鉴定报告并没有提到说产品上面有划痕,在第二份的产品鉴定报告厂家说上面有划痕。由于鉴定机构都是厂家指定的机构做出来的,有图第一份鉴定报告离维修的期限是最短,是在第二天或第三天左右就产生的鉴定报告,相对来说更接近于电脑当时的状态,而第二份鉴定报告因为中间会涉及到时间上包括中间的路途等不收消费者控制的状态下出现了划痕,所以我们更倾向于以第一份鉴定报告为准。

    公益提示:

    在购买笔记本电脑时,首先要到正规的具有一定规模、实力、信誉好的商家购买,而且一定要索要发票、保修卡等相关票据及证件,并且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购买机时一定要开箱检验,对商品的商标、型号、随机配件等逐项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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