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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包给泊车公司 只管收钱被偷活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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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1-20 14:09:39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市民们对于车位也越来越关注。家住李沧区滨河家园的刘先生搬进小区不久,就发现了小区里有一个不合理的情况。“我们小区里停车车位属于我们全体业主,但是却有一个泊车公司进来收停车费,这是什么道理?”刘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介绍说。

    【居民】泊车公司只“管钱”

    据刘先生介绍,他们小区有100多个车位,这些内部车位本来是小区居民所共有的,但是他在停车的时候,却被告知要去泊车公司交费才能在小区内停车。刘先生就带着疑问来到了泊车公司,结果对方拿出了一份合同让他很生气。“合同上注明小区的泊车公司只管每月收钱,你的车要是划了或者被人偷了他们都不管,让我们直接找110报警,这泊车公司的算盘实在太精明了,什么责任不负只赚钱,那这个泊车公司有什么必要存在?”刘先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从刘先生提供的一份合同上记者看到,合同上果然注明车辆丢失、损坏泊车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

    更让刘先生气愤的是,就是这种服务,最近也要跟风涨价,据说要从原来的70元每月涨到100元每月,对于泊车公司的这种行为,刘先生感到很气愤。

    【物业】泊车收费有授权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联系了小区的物业公司,一名姓史的经理表示,小区引入泊车公司收费是受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所受的费用只是车位费,所以车辆出了问题泊车公司不会管。“引入泊车公司这是业主委员会通过的,收上来的钱都是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合同到今年的3月31号维修,如果届时新的业主委员会没有请泊车公司的委托,我们将恢复原来的管理模式。”史经理说。

    【部门说法】收费要经业主大会表决

    对于史经理的解释,刘先生很不赞同,他表示不论小区物业还是业委会,都在收费问题上没有征询过他的意见。

    对此,岛城律师事务所的薛强强律师认为,如果是业主不认同物业的说法,可以要求业委会出具当时的会议记录,如果没有会议记录,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也不能出示当时居民投票记录,那么物业的说法就有问题,刘先生可以要求业委会就此事重新表决。那么,业委会可不可以为全体业主做主引入泊车公司?“类似的收费问题,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只有在赞成居民人数和居住面积双过半的情况下,这项提议才能生效。”物业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你在停车时有没有不合理的现象?可以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告诉我们。(王寿林 尤扬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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