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排查车辆 青岛新闻网1月14日讯 1月14日上午,交警市南大队民警与市南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在东海路东海二路口、南海路文登路口、泰安路湖北路口设置三处查车点,对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在两个多小时的检查中,共查验车辆170余辆,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6辆机动车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按照《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全市“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及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支队印发的《关于开展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交警市南大队决定自2011年1月起,在市南区联合区环保部门开展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联合行动,将冬季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与“畅通安全行”、“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等行动相结合。重点查处未参加环保检验、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为保证此次冬季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大队针对各中队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由秩序科负责联络区环保局,各中队积极配合,并在非高峰时段增设路查岗,确保每周至少二次联合整治行动。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设检查点20余处,检查各类机动车辆1800余辆,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车辆21辆。(记者 任俊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