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8日电 (记者王志 陈尚营) 记者8日从山东省泰安市有关部门获悉,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4位在泰安“1·04”持枪杀人案中不幸牺牲的民警和协警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这4位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民警和协勤分别是夏波、李良、齐洪海和肖斌,生前分别担任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区刑事侦查大队侦查三中队中队长、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岱宗坊派出所协勤、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科员、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岱宗坊派出所岱道庵警务区警长。 1月4日11时20分许,泰安市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件,截至8日上午,已造成3位民警和1位协勤不幸殉职,另有2位民警、1位协勤和2位群众受伤。两名犯罪嫌疑人1人被抓获,另1人开枪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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