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 正文

老年法规定子女常回家看看 老人仍愿独居(图)

1
青岛新闻网 2011-01-09 10:56:39 潍坊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李珂田老人在看报。

  每天在家看报关心国家大事

  李珂田,男,80岁,家住奎文区中和园小区,退休干部。

  走进李珂田家,只见墙上挂满了字画,桌子上摆满了笔墨纸砚,他正坐在躺椅上用放大镜仔细看报纸。他说:“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但是国家大事还得关心,每天我都看报。”

  老人看报的时候,女儿李宁坐在不远的椅子上,默默地注视着自己的父亲。“父亲年纪大了,患有高血压,我们做子女的不放心,每天轮流来照看。”李宁说,自从母亲2005年去世后,父亲就一个人居住在这套房子里,虽然不愁吃喝,但是整天闷在屋里难免孤单,因此几个子女就商量轮流照顾他。

  “国家发着退休金,子女也都孝顺,我的生活无忧无虑。一部分老人特别是偏远山区的老人,生活还有困难,我觉得这些人更应该受到关心和帮助。”李珂田说,他通过媒体已经知道,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和“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等。

  李宁也告诉记者,她一个邻居就遇到这样的问题,唯一的儿子在北京工作,连续几年春节不能回家,做父母的整天闷闷不乐,遇到头疼脑热也没有人在床前伺候。

  “现在老百姓生活普遍提高了,但是光有钱解决不了全部问题,还是歌里唱得好,常回家看看。”李宁说,自己也已年过半百,最希望的就是将来儿孙们能和和睦睦一起生活。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胶州湾海冰北扩危及渔船 下周冷空气三度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