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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者理应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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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1-01-07 16:42:57 千龙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一则谣言让北京廉租户郭春平一家陷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和痛苦之中。

  谣言散布郭春平是某交警支队公务员并非廉租户,她和女儿经常国内外奢侈旅游,77元月租是造假等信息,并煽动网民在网上对郭春平进行人肉搜索。恶意谣言,混淆视听,误导网民,扰乱人心。一时间,引发网民污言秽语,恶言相向。

  目前,随着更多媒体的深入调查,事实已经完全清楚。一是“廉租户身份属实”:郭春平就是一个普通的失业人员,曾在一个小区做保安和在三间房乡政府做保洁,目前她们全家的收入就是政府每个月发放的600元失业金;她家是一个单亲家庭,失业之后,她独自带着孩子生活,很不容易;二是相关媒体已经证实“77元月租符合实际”;三是“网传旅游照片纯属张冠李戴”:经过查实,网上所流传的照片与郭春平本人只是有点相像,但并非郭本人。其实,只要仔细分辨也能看出,确非同一人。

  尽管真相已经大白,舆论趋于理性。但是,谣言和因此而起的社会舆论,给郭春平及其家人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和伤害,同时,严重损伤了社会诚信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影响极为恶劣。

  谣言可恶,造谣者可耻。所幸的是,据有关部门证实,造谣者已经被查实,其为南方某市公职人员。此人是在看了相关新闻后,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家中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采用无线上网方式,登录论坛,以“走漏风声”的网名编造发布了“77元房客租金涉嫌造假,其身份为北京ZF公务员”的帖子。获悉实情后,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众多网民,义愤填膺,纷纷发帖强烈谴责造谣者:“网上造谣者真是其心当诛!”“严重同意户主起诉造谣和传谣者”、“古人云: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我们都有责任不传谣、不信谣。”

  互联网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为人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信息传播的便捷渠道,但是,也为谣言的流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乘之机。近年来,无中生有,鱼目混珠、造谣生事,殃及社会的事件屡屡发生,给公众和社会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柑橘大蝇虫不实信息导致柑橘销售受阻一年损失15亿”、“西瓜注红药水的谣言令地方整个产业面临崩溃”、“麻疹疫苗是慢性毒药的谣言导致政府工作被动人心惶惶”、“博客艾滋女谣言捏造事实给当事人闫德利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等等。

  谣言危害之大不言自明。它可能伤害个人,使之有口难辩,甚至产生轻生念头;它可能使企业、单位甚至行业名誉受损,经营受挫,困扰不断,破产倒闭;它还可能误导舆论,引发民众激愤,导致社会动荡。

  因此,造谣者理应受到惩罚,造谣者必须受到惩罚。(红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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