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半岛网闻 > 正文

青岛出台首部电梯规章 使用超15年需报废(图)

来源:青岛早报 青岛新闻网-- 2011-01-06 05:36:44 字号:TT

    核心提示

    新建电梯要装探头、运行费半年一公布、广告收入用于电梯维保、维修电梯要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昨天,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1月23日经青岛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这也是我市首部电梯政府规章。

    七层楼以上应设电梯

    新规章对电梯有哪些新规定呢?质监局副局长丛春雷昨天一一解读,《办法》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维护保养等生产经营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

    针对目前我市部分电梯轿厢太小,不利于无障碍通行和事故、消防救助等问题,《办法》规定,七层以上或者入户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梯。

    新电梯没安探头要挨罚

    《办法》规定,安装电梯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本办法发布前已安装使用的电梯,有条件的应当加装视频监控设施。

    新安装电梯没有配备视频监控设施的,由电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挪用运行费最高罚三万

    对于市民关心的电梯运行费问题,《办法》中也作了明确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电梯,业主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交纳电梯运行费,对于不按规定交纳的,由物业公司依法追缴。

    电梯运行费主要用于相关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电梯运行费应当单独设立帐户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不得挪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费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挪用电梯运行费的,由物价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挣钱咋用

    现在,一些小区的电梯广告收益的去向成了糊涂账,对此《办法》中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利用电梯张贴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老电梯要强制报废 在《办法》中还规定了电梯退出制度:“住宅电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

    据介绍,目前国内对于电梯没有强制报废规定,我市在全国首次提出了电梯退出制度。下一步,质监部门将逐步对老旧电梯展开安全评估工作。

    西藏一路33号 电梯用四年就成摆设

    那些超过了15年的老电梯现在运行情况怎样呢?昨天记者探访了青岛使用时间最长的两部电梯,居民们喜忧参半。

    西藏一路33号的电梯15年前就安装了,但是只用了4年就停摆了,记者在楼道里看到,电梯房被各种木板给封住了,成了摆设,上下楼的居民只能走楼梯。说起电梯的事情,干了10多年楼长的毛大妈一肚子的意见。

    “我们这个楼上的住户涉及到了7个单位,这些年因为电梯不好用,很多老住户只好搬走了,还剩下的住户每天都要爬9层的楼梯,不少老人都七八十岁了。”毛大妈说,去年大家也想找人来大修电梯,后来了解了一下更换电梯要花30多万元,分摊到每家要上万元,只有一两户愿意拿钱。大家也想到要动用维修基金,但是因为要由原先住户、原先工作单位的签字,这个问题难倒了大家,“有的单位已经都改组了,一些房子的房主都换了好几次,都不好找了。”

    毛大妈说,考虑到楼上住的不少是老年人,他们没有办法在一楼安装了扶手,好让居民上下楼方便一些,“实行了新办法后,我们盼望着这个10多年的难题可以得到解决。”

    西藏一路21号 最老电梯大修一通才好用

    在西藏一路21号的外贸粮油宿舍,记者找到了楼长辛女士,她告诉记者,他们楼上的电梯也已经使用15年了,在去年5月份之前,每个月光是电费要花700多元钱,一周要坏三次,经常把居民关在里面,因为实在受不了这个罪,楼上的居民决定大修电梯。

    虽然决定要大修电梯,但是牵扯到要分摊费用,全楼56户居民只有少数居民表示愿意掏钱。在做不通工作后,辛女士想到了可以使用公房维修资金,“我们这里是自管房,要动用维修基金要找到原先的房主,光是凑齐居民的签字就花了一个半月时间,然后找到了单位盖章,这才可以动用维修资金。”去年5月份,在花费了7.5万元维修基金后,更换了一些必要的零配件,这部老电梯才重新焕发生命力。辛女士告诉记者,这次大修电梯后,维保单位说还可以用上六七年。

    修电梯将用维修资金

    更换电梯费用很高,再加上居民对电梯的认识又不够统一,所以目前居民小区更换电梯往往遭遇难题。《办法》规定: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其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需要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丛春雷介绍,因为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也没有专门的电梯维修基金,因此目前电梯大修主要靠居民每个月按每平方米0.4元交纳的电梯运行费,然后就是每户来均摊费用。不过,我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有关办法,今后维修电梯等房屋公共部位将可以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建立专业的电梯救援队

    为了及时救援电梯事故,《办法》规定,保养单位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设立值班人员,政府应当设立电梯安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

    丛春雷说,市级电梯救援资金有五六十万元,各个区、市政府也要筹集一部分。这笔资金主要用于组建一个救援队伍,并聘请专家组织培训、组织演练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75个电梯维保单位,质监部门要求他们都要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电梯发生关人或者伤人事故,在城区要求半小时内赶到,郊区在一个小时内赶到。

    电梯里做广告挣来的钱归谁?

    现在岛城的电梯广告的现状又是怎样呢?记者从岛城一些大广告公司了解到,目前,我市做广告的电梯至少有3000部以上,占到电梯总量的三成以上,主要是在市南区、崂山区、市北区的一些高档小区内。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广告公司要联系物业公司,一般是包年经营广告位。广告要进小区的电梯间,根据面积大小,平面广告每块牌子每年需要向物业公司缴纳25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费用,视频广告的费用更高一些。

    这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一部电梯有一个平面广告,包年费用是2500元计算的话,3000多部电梯一年下来的费用是750万元。现在一般的住宅电梯售价在30万元以上,一年下来仅仅是电梯广告的收入就能够买25台电梯了。

    物业公司:收入用途讳莫如深

    在双星金色海岸小区内的电梯里,记者没有发现电梯广告。记者又假装去物业公司咨询做广告的事情,结果吃了闭门羹。双星物业的丁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共有400多户居民,电梯有16台。因为业主委员会担心影响电梯的使用寿命,因此不同意做电梯广告,虽然前前后后去过好几拨广告商,都被物业公司给挡了回去。

    在另外一家商住两用楼里,记者看到在过道里有两三个电视广告,而电梯里除了视频广告外,还有两个平面广告。记者找到物业公司想要做电梯广告,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能做广告的地方已经满了。

    记者随后说明情况后,并询问有关负责人时,广告收入是不是用于电梯的维保,对方声称他们每个月的电梯运行费用很高,做点广告也是为了弥补这块费用。至于这些广告是不是经过了业主委员会同意,这位负责人没有给明确答复。

    记者探访了一些物业公司,结果发现不少物业公司提到电梯广告收入是不是要及时公开等核心问题时,都是讳莫如深,纷纷打起了太极。 居民:

    广告收益?不知道

    你知道住宅电梯广告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吗?物业公司是不是定期公示这些收入呢?记者随机调查了一些小区居民,结果发现有四成市民说不知道这些钱应该归大家所有,至于物业公司公示收入问题,结果八成的受访者称没有见到物业公司公示这些内容。一些居民说,在小区电梯里见过这种广告,但是从来没有见过物业公司公示过收支情况。

    住在市南区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的电梯里有两块电梯平面广告,小区物业公司也不公示这些收入情况,“我觉得业主委员会应该来过问一下,但是大家都很忙,时间长了都漠视这些东西了。”不少受调查的市民提出,物业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强化监管职能,不能让物业公司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办法》虽然规定了电梯广告收入要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但是对于物业公司违反这个规定却没有处罚规定。对此,市质监局副局长丛春雷说,下一步质监部门将协调物价等部门来完善这个《办法》。

    我市电梯数量全省第一

    记者了解到,我市较早的电梯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电梯不断增加,目前,我市已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有11000多部,而且每年以15%以上的比例大幅度增加。

    市质监局副局长丛春雷介绍,青岛电梯拥有量在全省排名第一。在全市的11000多部电梯中,民用电梯有4000多部,其中超过15年使用期的电梯有200多部,主要分布在市南区等老城区。

    据初步统计,全市每年有50多起电梯故障的投诉,主要是无故死机停车、运行掉层丢号,甚至停车关人、伤人等。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建筑特别是住宅建筑电梯配置标准过低;电梯管理不到位,维护意识较差;电梯维保市场不规范,维修质量难以保证;电梯改造、更新意见难统一,经费难落实。

    这些情况请市民举报

    为了让岛城的电梯使用更安全,质监部门请市民及时举报身边的问题电梯,当你发现电梯存在以下问题:电梯间内没有张贴检验合格标志、报警铃不畅通、电梯抖动有杂音、突然掉梯的,或者是没有维保单位的,请及时拨打市质监局12365热线。记者 陈勇

    青岛新闻网1月6日讯 昨天上午,青岛市举办201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由青岛市质监局通报《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相关情况。据市质监局副局长丛春雷介绍,新“办法”主要突出住宅电梯的安全问题,并将于今年3月1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住宅电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

    全市“超龄”电梯近200台

    据丛春雷副局长通报,近年来青岛市的电梯数量以每年15%的比例大幅增加。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11000余台。电梯在提供便捷高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问题。据初步统计,全市每年有50多起电梯故障的投诉,主要是无故死机停车、运行掉层丢号,甚至停车关人、伤人等。

    为了降低电梯故障,新出台的“办法”规定,住宅电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超龄”服役的电梯大约有200台,主要分布在一些老住宅区。下一步,市市质监局将对这些老电梯进行进行安全评估,“该维修的维修,该报废的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电梯广告:“取之电梯、用之电梯”

    实际上,电梯作为共用设施,“维护难”主要难在费用上。如果单位电梯老旧了,出钱换个新的就解决了。而居民电梯,一部电梯几十万,上百万,费用很高,居民对电梯的认识又不够统一,所以大家出钱做大的维修、大的改造,或者是更换电梯可能会出现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办法”做了具体规定。

    电梯日常维保费主要来源于目前所收缴电梯运行费,主要用于电梯电费、维护保养、直接物质损耗以及电梯检验等费用。为保证专款专用,“办法”规定,电梯运行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可以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不得挪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费收支情况。

    对于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新“办法”规定,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其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维修需要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新“办法”还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利用电梯张贴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记者 王安)

更多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