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记者从公安消防部门获悉,从即日起至2011年8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的对象是所有已投入使用和在建的高层建筑。排查整治的内容包括建筑情况、消防设施情况、消防管理情况和灭火救援条件。 据悉,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和督察验收三个阶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将综合分析,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关停。要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丁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