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本报热线80889088接到一名市民的匿名投诉,称青岛龙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对于一起事故隐匿不报,“12月24日,这个公司在日照岚山港进行水下作业时,一名工人死亡。据我所知,这个公司没有进行水下作业的资质,而且事情发生后,该公司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汇报此事。” 1月4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日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一位负责人表示事故确实存在,公司已经上报。“我们已经知道这个事故,公司名字确实叫龙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但时间并非12月24日,而是12月10日。事故造成了一名工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已经向我们汇报了,并没有隐匿不报。” 记者又按照投诉市民提供的电话联系了青岛龙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电话打到了一位熊姓领导的手机上。在听完记者的讲述后,该领导连呼奇怪,“怎么是12月24日呢?是12月10日,况且这种事故我们从没遇到过,事发后怎敢隐匿不报?”这位领导称,事故发生后公司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向事故发生地的安监局进行了汇报,该安监部门也和青岛相关部门进行了联系。至于水下作业资质,该负责人称公司完全具备,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审查。(记者 田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