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该院在元旦前夕判决的一起行贿案发生法律效力。这起行贿案牵出一起国企高管腐败窝案,綦江齿轮厂原4名高管均被拖下了水。 厂长出国他两次陪着同去 据法院查明,重庆金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金兑公司)与这起腐败窝案休戚相关。金兑公司是綦江齿轮厂的供应商,金兑公司也被控单位行贿罪,该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周某也成为行贿案的被告人。 法院认定,从2005年至2009年期间,周某在经营金兑公司业务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先后9次给时任綦江齿轮厂厂长、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总经理来匡建送现金、美元、房产、电脑等钱财,涉案总金额达109万余元。 周某还有两次打飞的到国外给来匡建送美元的经历。据来匡建的证言称,有一次他到美国拉斯韦加斯参加一个齿轮方面的展览,周某知道后,主动提出陪同前往。到了拉斯韦加斯后,周和他住在一起,并给了他2000元美金作为零花钱。还有一次,来匡建因公出国到奥地利,周得知后找上门,主动说“我还没去过奥地利,干脆我陪你一起去”。到了奥地利后,他们仍住在一起,周又送了他2000元美金。 花钱买房号购江景房送人 来匡建原来住在綦江。有一次,周某和来匡建在一起时谈到了居住问题。周不失时机“动员”来匡建,“綦江那个地方住起不舒服,干脆在重庆买套房子,以后搬到重庆来住”。 据检察机关的证据显示,周某妻子约来匡建的妻子在主城区看房,选上位于北部新区的一个江景楼盘。当时该楼盘卖得非常火爆,仅从他人处购买的房号,就花了不少的钱。来匡建看房感觉满意后,周某妻子开始付房款,周一共花费82万多元。 收好处费161万判了12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兑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273万余元,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50万元。同时,因周某是金兑公司直接负责人,也构成行贿罪。但因其认罪态度好,在综合其他情节,最后决定对其判刑1年缓刑1年。 市五中院判决认定,来匡建在2002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自己担任綦江齿轮厂厂长、綦江齿轮厂传动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总共收受包括金兑公司在内的好处费共161万余元。考虑到来匡建主动交代本案部分犯罪事实,其本人和亲属配合司法机关追回本案大部分赃款、赃物,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遂对其判刑12年。(记者 罗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