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金融办: 今年以来,在各级金融办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截止11月12日,全省15市共上报66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过严格审核,第一批经规范整顿的19家担保机构获得重新确认,并纳入全省融资性担保监管体系。从全省情况看,各地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整体进展比较顺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各市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还没有启动重新确认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国家又陆续下发了一系列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和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省金融办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再学习,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张旗鼓地抓好有关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深刻理解精神实质,认真扎实地做好重新确认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审核工作质量。各级监管部门要从核实资本金、担保放大倍数、风险比例控制、业务合规性、高管人员合规性、章程制度完整性、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重新确认申报辅导,严格把关。辅导审核中可组织聘请中介机构或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实地核查有关实质内容,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合法。对新设立公司申请,要重点审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第一大股东持续出资能力、股权结构是否合理、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注册资本规模与所在行业地区是否匹配等内容。对高管人员的辅导审核,要认真执行中国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第6号)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严禁公务员在企业兼职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24号)有关规定。 三、加快重新确认工作进程。各级监管部门要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简化”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使符合条件的公司尽快报送材料,尽快获得重新确认。对于各项指标接近监管指标要求的,在担保机构做出整改时限承诺,市金融办做出督办承诺后,可以先行确认,再给予3-6个月的整改期。要抽调工作骨干或借调专业人员,集中精力,加快审批。同时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审批辅导水平,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四、加强工作指导。各市金融办主要领导要深入融资性担保机构了解掌握实情,认真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抓好工作指导特别是对县级监管部门工作指导,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各市金融办每半月报告一次重新确认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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