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山18岁少女杀害父母并碎尸案昨日宣判,被告人齐某萍获刑“死缓”。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了齐某萍的辩解“父母相约自杀”,但称她“犯罪动机不是很卑劣”,可酌情从轻处罚。 简短的宣判后,齐某萍平静地表示服判,“我不愿在法庭上显示脆弱一面”,她说。 父母并未相约自杀 此案扑朔迷离,一度引起外界 2009年7月底,齐某峰从北京治病回中山后仍无好转。“齐某萍不堪忍受父母经常吵架而对生活绝望,遂产生弑杀父母的想法。”法院在判决书中说。 今年5月份此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法官问到杀人动机,齐某萍说,父母服药后开始呕吐、痉挛,“为了帮他们才下手”。关于为何翻供,齐某萍说自己曾一心求死,以为说得重点就会被判死刑,后来又燃起来生的希望,所以决定说出实情。 辩护律师也提出,齐某萍在作案时,被害人并未呼救,不排除被害人当时处于不清醒的状态或者确有自杀的想法。 齐某萍的当庭辩解引起了法院高度重视,法院重新取证,历经周折,第一次开庭时5月份,但最终宣判却已是年底。 不过,这个辩解最终没有被采信,法院认为齐某萍父母并没有相约自杀的行为,公安机关的尸检并未检出安眠药成分。法院还认为,两被害人有反抗,只是反抗不力,两被害人均被其用胶袋套住头部,勒住颈部,呼救不能。 法院论证说,根据中山市中医院和中山市人民医院提供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证实,齐某萍曾以“邓现梅”、“叶子君”之名在上述医院领取过“酒石酸唑吡坦片20片”、“阿普唑仑片”等药物,这两种药均有安眠作用。 但公安机关对现场提取的两名被害人的肝脏组织、胃壁组织、膀胱冲洗液进行检验后发现,在其中一份膀胱冲洗液的检材中未检出阿普唑仑、唑吡坦成分,说明两被害人中有一人未服用安眠药;结合齐某萍在法庭上关于两被害人在案发前几天正常服用过安眠药、且在案发当晚还一起到公园跳舞的供述,说明两被害人不应有相约服药自杀的行为。 杀人动机不是很卑劣 排除掉相约自杀之后,法院采纳了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齐某萍杀人的动机是出于解除其父母的痛苦,不是很卑劣。” 法院说,两被害人因生活琐事而发生争吵,齐某萍在成年之后错误解读父母的行为,且用极端的方式处理此类问题,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且手段特别残忍,本应严惩,但鉴于本案的发生确实与齐某萍所处的家庭困境有关,犯罪动机不是很卑劣的辩护意见可予采纳。 法院还认为,齐某萍在归案后能坦白交代其罪行,虽在法庭上有避重就轻的辩解意见,但总体认罪态度较好;齐某萍在犯罪前一贯表现良好,犯罪后被害人的亲属向法院出具求情信,对齐某萍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上述情节经查属实,可对齐某萍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齐某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愿在庭上显露脆弱 判决结果宣布后,齐某萍表示自己不会再进行上诉。同时,齐某萍还写下一段文字记录自己的心情,其中提到“感谢政府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事发后齐某萍一直冷静克制,昨天她也坦言,自己不愿意在法庭上或者当众显露脆弱的一面,但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每到夜晚她常常独自落泪,“想起来我对父母太狠了。” 庭外法官劝慰她要好好改造,看到未来生活的希望,听到这席话,她才忍不住潸然泪下。 远在河南的齐某萍的大伯告诉记者,对这个结果,家属非常满意,“虽然家里面有些人还不能原谅她,但都希望她活下来,毕竟她还年青。”(记者 于涛 肖成 通讯员 李志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