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支持医方“省医学会鉴定更权威”的上诉理由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报道 新生双胞胎姐妹因医院治疗不当不慎吸粪窒息,妹妹不治姐姐也罹患重症。家属认为婴儿死亡是医院贻误治疗造成,遂诉至法院索赔57万余元。前日,广州市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医院承担七成责任,赔偿双胞胎及产妇共42万余元。 一审:医方承担七成责任 据事主王强(化名)诉称,2007年8月,其身怀双胞胎的妻子徐敏(化名)预约来到番禺祈福医院待产。后在实施剖宫产手术中,小女儿娩出时出现 “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但医生却诊断其为“双胎输血综合征”。一个多小时后才将小婴转往儿科治疗,直至患儿出生近两个小时才实施插管手术,直接导致其呼吸衰竭直至死亡。番禺区法院采信广州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认定医方救治措施不够及时有效,导致患儿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审判定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处医院为小女儿死亡赔偿37万余元、为大女儿赔偿4万余元、加上对产妇的赔偿等共42万余元。 终审:拒绝医院“有利”鉴定 对此,祈福医院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广东省医学会的鉴定更为客观和权威,不应对其全面否定,要求撤销原判。广州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三份医学鉴定都是原审法院委托所作的鉴定结论,其证据效力应从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上来进行考量,祈福医院称省医学会的鉴定更权威来否定其他医学鉴定,不予支持。 遂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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