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23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做客“民生在线”,围绕“民生财政”为主题和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的交流。网谈参与人数2141人,网民在线有效提问43个,周局长在线回答网民问题33个,网谈气氛良好。记者将在网谈之后对于网友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
青岛市财政局局长周安(一排右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摄影记者 周琦)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周安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青岛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市财政工作的网民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诚挚地欢迎广大市民和网民朋友们参与在线交流,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会把网民朋友的期待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的强大动力,尽我们的最大努力让全体市民共享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在线问答: 留言板 你好,我07年买房子时交契税的收据丢失了,能不能补办?因为我现在还没有办理土地证,谢谢 周安 你好,契税完税证丢失需要补办,由本人带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契税窗口申请,两个月可以拿到补办手续。 留言板 周局长:公交使公益事业,实行政府财政补助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但像目前这种补助方式,我认为这简直是在用纳税人的钱养活个别人。首先,我听说公交企业的合理成本都由政府承担,我要问什么是合理成本?现在的领导干部在财务人员的帮助下,总能将不合理成本巧妙地转化为合理成本,请问你们每年能查出多少不合理成本?其次,目前的补贴办法既没有制约机制也没有激励机制,不利于节约成本以及节能减排,还是一句话:只要我把它整成合理成本你就得给我报销!因此,我建议;建立合理完善的补贴制度;如上海:以油价在某一价位到达盈亏平衡时,高于此价位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再加上政府的优惠乘车费用,以此确定财政承担的费用,不要让公交企业躺在财政身上等饭吃 周安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提的问题,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目前对公交的成本核定办法基本是按标准成本法核定的,例如人员工资,人车比等都是经过测算并参照其他同类企业确定的,如果企业实际开支超出规定标准,核定补贴时不予认可,例如08年企业账面亏损较多,财政对其中20%的不合理支出予以剔除,只对其合理部分给予了补助,按照现行的奖惩机制,对超亏部分财政不予补助,实际亏损比核定亏损的减亏部分,60%用于抵顶财政补贴,40%留给企业用于发展。当然,对标准成本的核定是否合理也正是我们下一步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原定的补贴办法今年是最后一年执行期,下一步,我们将对公交企业进行全面调研,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补贴办法。同时,也希望您能对此项工作提出您宝贵的意见,我们的联系电话:85853023。 留言板 在农业上的资金投入,全能用在农业上吗?你们如何监管农业资金?有些中层负责人贪污、挪用公款、利用项目中饱私囊现象较重,你们如何查处。有些项目基本上就是浪费国家的钱财,你们如何把关?能切实做到吗? 周安 网友好,首先感谢您对农业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几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特别是出台了一系列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如种粮补贴、农业综合生产资料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后备母牛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大棚蔬菜补贴等,为确保农业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为此我们也会同相关事权部门制发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补助对象、标准、申报审批程序、检查验收方式等。同时,财政、农业、审计、检查等部门也不定期的开展各类专项资金检查活动,如今年7-10月份,就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纠风办牵头,联合全市农业、交通、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20多个部门集中开展了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 正如您所反映的,虽然政府各部门不断加强监管,但仍有个别人员通过各种手段侵吞国家财政拨款,今年市检察机关就查处了多起镇、村级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贪污、挪用惠农补贴的案件,这也反映出我们的工作仍有差距和漏洞,为此,我们将会同和协调相关事权单位查找关键点,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制度,严格落实项目绩效考评、招投标、公开公示、资金“惠农一本通”发放等措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另外,如您能掌握相关违法违纪方面的信息,欢迎积极向纪检检察、农业、审计、财政等部门反映,一经查实,我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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