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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是因为“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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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20 14:41:47 新华廉政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文/寒山石

  推进“阳光政务”,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可以说,政务公开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影响民主政治建设的顺利推进,影响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但为什么一些地方或单位的政务是瞒天过海的“半公开”、遮遮掩掩的“假公开”,甚至是千遮百藏的“不公开”,乃至被群众讽之为云遮雾罩的“政雾”呢?其根本原因是自身“

不干净”。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之所以“不公开”,是因为其中有猫腻,见不得人。众所周知,政府信息是政府部门为履行其职责而产生、获取、利用、传播、保存和负责处置的信息,它是人们全面考察社会情况,从事经济、国防建设以及科学研究等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国家资源。由于绝大多数的社会信息资源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因此,政府是最主要的信息生产者、消费者和发布者。由于传统观念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以前我国的政府信息一直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而一些政府官员就是利用其掌握信息资源的权力进行暗箱操作,滥用职权,为个人和某些小团体谋取私利。

  “不公开”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其一,“不公开”导致“权力神秘化”。一些掌握国家公共权力的人以“保密”为由,对公众进行信息封锁,人为地造成了不公开,导致公共权力的“神秘化” ,其中猫腻越发令人难以猜测、难以琢磨。其二,导致“权力私有化”。 一些人利用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空子进行暗箱操作,并在此基础上不受监督地任意行使特权谋取私利。其三,导致“权力利益化”。公共权力在暗箱操作下,异化成为一些不法之徒谋取私利的工具。把国家给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 其四,导致“权力垄断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透明运行,是防止权力垄断的基本保障。但在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下,公众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政务情况不熟悉、不了解,对其行政行为无法考证,难于提出意见和批评,更谈不上进行监督,久而久之,权力垄断便成为一种必然。其五,导致“权力弹性化”。在权力失去监督的情况下,在所谓“自由裁量权”的掩饰下,刚性的权力和铁的纪律、原则就变成了一些人手中的可长可短、可以任意收缩的 “橡皮筋”。在一些人的眼里,只要“有办法”,就没有不可“柔化”的权力。甚至于身为安徽省副省长的王怀忠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查处时,也想“摆平”中纪委,竟然拱手送给骗子200万元。

  实践证明,政务越公开,办事越透明,就越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能力,越有利于减少暗箱操作和防止不正之风,越有利于推动政府作风的转变和办事效率的提高。无论是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还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只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在前面、做得好,人民群众就支持,工作就顺利。相反,如果我们办什么事情都不向人民群众公开,得不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就难以顺利推进。特别是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征用补偿和拆迁、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安置、农村税费制度改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如果暗箱操作,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程序、办理结果向群众公开不够,群众没有了解和参与的机会,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必然会受到严重挫伤,甚至还可能引发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所以,必须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不能公开的要说明理由,确保政务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更重要的是,需要在全社会确立这样一个理念:“谁不公开就公开谁”、 “谁不公开就查谁”。如是,“阳光政务”必将惠及黎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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