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阡县通过建立干部公开述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捆绑”审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考核机制四项制度,加强了干部队伍的管理,保证了干部队伍的廉洁和执政能力的高效。 推进公开述职测评制度。石阡县在抓好一年一度常规述职的同时,推行公开述职和测评制度,即每年按20%的比例,明确重点服务单位和部门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大会邀请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测评单位的下属单位代表、 推行离任交接制度。对因工作需要调任、转任、免职的科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下发《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通知书》,离任者按有关要求清理有关经济业务,编制移交清册。接任领导接到移交清册后,做好核实工作,并分别抄送纪检监察、组织和财政、人事、审计部门,作为界定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经济责任的依据。接任者对离任者移交的未了事项有责任办理,对未办理财务交接手续的未了事项,接任者有权要求离任者协助办理。离任领导对移交的财会资料和经济事项内容相关的其它证明性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离任者隐瞒实际情况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不清的,并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追究其责任。事后在审计或检查中发现的离任前违规违纪问题,由离任领导承担责任。 建立干部考核机制。为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石阡县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与科级实职领导一并考核,即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团结协作、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组织部门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考核时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一并进行。有效地调动了非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争创一流成绩的积极向上的工作局面。 推行“捆绑”审计制度。石阡县在做好单位法人审计的同时,把经济责任“捆绑”审计工作作为加强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采取“抓组织领导,科学决策、协调配合、审计结果运用;抓发展,保护干部、培训干部;抓政府效能建设,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等措施,对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进行“捆绑”审计,审查书记、乡镇长在工作中的共同责任,从而纵深推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戴金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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