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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遭民意炮轰 被指以减排为名提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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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15 07:14:51 新华社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4日向社会公布了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结果。结果显示,在收到的近10万条意见中,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意见占54.6%。

    车船税法草案于10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一个月征得近十万条意见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草案的意见,全国各地社会公众通过网络、来信和报刊等方式踊跃表达意见。截至1

1月30日,共收到97295条意见,40封群众来信。在全部97295条公众意见中,北京、广东、上海等10个省市反馈了71284条,占73.26%。

    在本次征求的意见中,赞成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的有35779条,占36.77%,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有53137条,占54.62%,反对制定车船税法的有8379条,占8.61%。

    草案被指变相涨价增负担

    有7695条意见提出应明确车船税的立法目的,草案有借节能减排之名,搭立法便车而提税,加重车主负担之嫌。乘用车目前已是税、费征收最多的商品。据统计显示,各种税费占了购车总费用的40%。一辆车从出厂、购买、保有到使用环节,缴纳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数一数二: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还有燃油税等,另加上过路费、过桥费、强制保险费、年检费、高额停车费等。

    有些地方还未取消养路费,有些地方还征收道路建设费、环保费等。车船税即将大幅上调,一些城市拟开征的拥堵费也箭在弦上,进一步加重了车主的负担。

    有些意见提出,与现行税额相比,草案只降低了1.0L以下排量的税额,但这只占乘用车中很小的比例,绝大多数车主都增加了负担。

    ■ 意见摘录

    我国车辆重复征税严重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教授施正文:我国目前对车辆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税种多,重复征税严重,税负也偏高。车船税未来发展方向是取消,特别是在消费税改革和房地产税改革完成后,车船税的作用将被这两个税种所替代。因此,作为一个过渡性的税种,近期主要是将车船税由条例上升到法律,具体税制要素应当小改,特别是车船税的税负不应当提高。

    不应承载过多经济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目前中国涉及车辆的税种很多,应当统筹考虑税种设置和税负总体水平。车船税不可能承载过多的经济功能,如节能减排、调节财产和消费等。

    有些意见提出:这次草案将其定义为财产税,但又按排气量征税,立法目的不明确,逻辑关系不清晰。如果是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应用燃油税调节,切实体现多缴多开、少缴少开、不缴不开的公平原则。

    排气量不应成唯一标准

    浙江网友“杨利伟”:应以车船价值为前提,再以发动机排量为参考收取。

    有些意见提出:现在汽车发动机上使用的涡轮增压等先进技术,使排气量大的车比排气量小的车对能源消耗更少,对环境污染更小,建议将排气量和价格结合起来考虑计税依据。

    有些意见提出:车船税如果是为了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则不应以汽车排量而应以其价值为计税依据,价值越高,征税越多。

    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结果

    ●主要意见

    A、草案有借节能减排之名,加重车主负担之嫌7.9%

    B、要求用燃油税代替车船税7%

    C、要求按车船的价值计税5%

    D、要求将车船的排气量和价值综合计税1.6%

    E、要求直接听取车主的意见0.2%

    F、其他意见78.3%

    ●主要态度

    A、赞成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 36.77%

    B、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 54.62%

    C、反对制定车船税法 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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