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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办王恒东网谈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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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14 16:51:32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2月14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仲裁办副主任王恒东同志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发挥仲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和网友进行了在线的交流。网谈参与人数2482人,网民在线有效发帖36个,王主任在现场全部答复完毕。记者将在网谈后对于网友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

青岛仲裁办副主任王恒东(一排右一)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摄影记者 周琦)

    以下为本次网谈实录:

    开场语:

    王恒东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来到青岛新闻网,通过“民生在线”这个栏目,跟大家交流青岛仲裁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青岛仲裁办,对大家表示感谢,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及网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仲裁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感谢青岛市政府纠风办、监察局和青岛新闻网为我们提供了“民生在线”这样一个与广大市民交流的平台。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将认真解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

    在线问答:

    留言板 仲裁与法院诉讼有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须不需要请律师什么的

    王恒东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热心参与。

    仲裁与法院诉讼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1)管辖不同。仲裁机构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其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不受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限制。而诉讼则是由法院强制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2)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诉讼中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3)仲裁听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信誉,而诉讼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4)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仲裁过程中如果你是当事人,可以享有很多法律规定的权利,其中之一就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即可以委托你信任的专业人士包括律师在内代理你从事仲裁活动。

    留言板 起草一个完整恰当的仲裁协议应注意什么问题

    王恒东 你好!完整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建议您签订合同时,解决争议方式一条这样写: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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